租金補貼 父母有房也可申請

營建署表示,三百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自七月一日開放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八月卅一日下午五時止,請租屋族把握申請時間。營建署強調,本次申請手續只要五步驟,包含身分驗證、填寫資料、上傳租約及存摺影本文件、核對資料,就能完成申請,不需要檢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查詢。

營建署指出,開放申請半個多月以來,民眾常提出的資格問題,包含「戶籍沒有設在租屋處」、「爸媽有房,我在外租屋」、「爸媽正在領租金補貼,我在外租屋」、「不是初入社會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的人,可以申請嗎?

營建署表示,上述常見的租屋與家庭型態只要有租屋的事實都可申請,請租屋族不要猶豫,立即線上提出申請。營建署說明,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推動,就是要實質減輕租屋民眾的負擔,並再次強調,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設籍在租屋處。另家中子女成年後在外租屋,即使戶籍仍在老家,跟父母同戶,仍保有申請權利;若父母正在領取租金補貼,而家中成年子女因就學、就業必須在外租屋,也一樣能依據租屋事實提出申請。此外,家庭成員已不採計直系親屬,不用再擔心因父母有房而無法申請的問題。也提醒沒有持有房屋、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三倍的租屋民眾也能申請,政府也有提供租金補貼資格及金額試算服務,歡迎民眾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