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檢疫費誰該出」爭議不斷 勞動部:雇主出全額違者最重罰30萬

<p>疫情指揮中心25日上午宣布新增5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病例,國內累計病例數達623例。圖為桃園機場檢疫處。(圖/中央社)</p>

疫情指揮中心25日上午宣布新增5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病例,國內累計病例數達623例。圖為桃園機場檢疫處。(圖/中央社)

<p>疫情指揮中心25日上午宣布新增5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病例,國內累計病例數達623例。圖為桃園機場檢疫處。(圖/中央社)</p>

疫情指揮中心25日上午宣布新增5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病例,國內累計病例數達623例。圖為桃園機場檢疫處。(圖/中央社)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春節假期過後,許多移工來台工作,近期經常接獲雇主詢問移工檢疫費用應由何人負擔。發展署提醒,移工生活照顧是雇主責任,雇主要確實安排移工檢疫工作,並負擔檢疫費用,若從移工薪資扣抵或要求移工以防疫補償支付,已違反規定。

發展署說明,移工經由雇主依法引進,自入境日起,雇主必須負責移工入國之後的生活照顧,移工檢疫期間所生費用也由雇主支付。依現行規定,雇主也可委任人力仲介公司代為安排,但無論檢疫處所為政府安排、雇主自行安排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檢疫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

若雇主向移工收取檢疫費用,涉嫌未全額給付薪資,經查證屬實,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廢止雇主招募及聘僱許可;如果仲介向移工收取,最重處超收費用20倍罰鍰並處仲介1年以下停業處分。

發展署強調,防疫補償受領人為接受檢疫人,而非補償雇主,雇主或仲介如向移工收取遭檢舉,發展署將交由地方政府查處。

為確保我國防疫安全與民眾健康,發展署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辦理移工入境檢疫措施,目前社福類移工、休假返台者、菲律賓籍移工入住政府集中檢疫處所,泰國及越南籍產業類新引進移工則由雇主安排居家檢疫。發展署統計,自2020年3月17日至2021年2月底止,檢疫人數逾5萬4千餘人。

此外,為協助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瞭解相關防疫措施,發展署已訂有防疫行政指引,透過移工母語持續向移工進行防疫宣導,相關資訊可參考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雇主、移工或仲介公司對檢疫費用或措施如有任何疑義,可多利用電話客服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1955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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