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鄰居被隔離」挨告罰3萬!台師大女老師二審逆轉無罪

台師大女老師被控訴指稱鄰居從國外返國遭隔離。(圖/TVBS資料畫面)
台師大女老師被控訴指稱鄰居從國外返國遭隔離。(圖/TVBS資料畫面)

台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的一名蕭姓華語文教師,被指控因為和陳姓鄰居有嫌隙,竟然告訴Foodpanda外送員「他自國外返國後被隔離在住處、不能送餐上去給他」等,陳姓鄰居得知後,認為有名譽遭到毀損怒報警,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罰金3萬元,不過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因認定居家隔離並非負面消息,且蕭姓老師僅告訴外送員一人,並非「散播」,因此改判無罪。

據了解,蕭姓女老師和陳姓鄰居,分別住在公寓大廈的4、5樓,彼此間早因漏水問題相處不睦。陳姓鄰居控訴,去年4月他訂了Foodpanda外送飲料,不過外送員到一樓時,卻碰到蕭姓老師說「5樓住戶先前出國,現已被隔離,你不能送餐上去,必須請5樓自己下來拿」且話一說完,就把鐵門關上,不讓外送員進去。

陳姓鄰居認為蕭女散播不實訊息,足以毀損他人之名譽,氣得報警提告,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疫情不實訊息,極可能引發群眾恐慌,增加民眾間因擔憂疾病傳染,所導致不信任,而女老師行為誠屬不該,考量被告犯後仍否認,及其教育程度(博士)、生活經濟狀況等,處罰金3萬元。

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與戴姓外送員交談的女子,當時配戴口罩,臉部下半均遭口罩遮掩,無法肯定就是蕭姓女老師,而居家隔離是為了防疫,並非負面評價之事,也沒有輕蔑、 貶抑告訴人人格、社會評價或地位,且只告訴外送員1人,不屬於「散播」,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蕭姓女老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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