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遭性侵 女兇殘報復:殺的是畜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曾發生一起凶殺案,引起各界議論!一名年僅30歲,身材嬌弱的女子金富男(김부남)曾在9歲時被宋姓鄰居性侵,造成人格分裂,2度婚姻甚至因無法正常發生性行為而被迫離婚;最終金富男持刀將宋姓鄰居生殖器割下並殺害,而在法庭上法官問道:「妳為什麼要殺人?」,金富男只淡定地答道:「我殺的不是人,而是一隻衣冠禽獸」;法官審酌後,依殺人罪判處金富男2年6個月徒刑、緩刑3年、1年強制戒護治療。

金富男9歲時遭鄰居性侵,並於1991年將其殺害,在庭上指自己「「我殺的不是人,而是一隻衣冠禽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金富男9歲時遭鄰居性侵,並於1991年將其殺害,在庭上指自己「「我殺的不是人,而是一隻衣冠禽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時間回溯到1970年,當時還是純真活潑、天真爛漫的9歲女童金富男,因為家裡沒有水井,這天她又照著父母的吩咐來到了鄰居宋百權(35歲)家中取水;宋百權藉故將9歲的金富男喚進大門內,接著將房門反鎖性侵得逞,並在事後威脅金富男「不能將我們的事告訴妳爸媽、哥哥,不然就等著全家人死光光吧」。

金富男從此不像其他同齡女孩天真傻笑,每當父母要求她去鄰居家打水,她便歇斯底里反抗,和父母的親子關係漸漸產生裂痕,精神也出現恍惚無法專心上課、也無法再與同儕玩在一塊。

國小畢業後金富男被送到首爾的有錢人家當女傭,直到20歲那年,回到家鄉相親結婚,不過原本以為嫁進夫家後,從此就能過上幸福日子的金富男,卻並未如願以償,因為每當丈夫想行房時,她腦海又浮現了9歲時被鄰居性侵的畫面!

金富男的丈夫打電話到岳父家訴苦:「您女兒幼時遭性侵,無法走出陰霾,我們沒有行房過,這樣夫妻關係很難持續下去。」於是金富男的父母只好把女兒帶到鄰近都市的精神病院治療,醫師只說了:「患者常看著天空發呆,還不斷自言自語,偶爾有頭痛症狀,研判應該是得了精神分裂症。」2個月後,金富男終於出院了,不過與丈夫的肉體關係還是難以維持,兩人最後簽下了離婚協議書,結束短短2個月的婚姻關係,而第二段婚姻也是如此。

金富男陷入絕境,深知這一切悲劇都是因家鄉鄰居而起的,於是她回到娘家,好幾次闖入鄰居家中辱罵宋百權,雖然55歲的宋百權早已中風,但還是無法消去心頭之恨!

1991年1月30日,金富男持刀前往鄰居家將其生殖器割下並失控捅腹部多刀,直到其他鄰居強行奪走凶器、架住金富男,她才停手;宋百權此時早已奄奄一息,金富男也遭到警方逮捕。

1991年8月26日,法官庭上問道:「妳為什麼要殺人?」金富男只望向法官,口氣堅定的說道:「我不是殺人,而是殺了一隻畜牲」,一審法官考量到金富男曾是性侵受害者,以及後遺症所產生的精神障礙,依殺人罪嫌判處金富男2年6個月徒刑(殺人罪最低刑期是5年)、緩刑3年、1年強制戒護治療。直到1993年,金富男步出忠清南道公州市的戒護所,事件才畫下句點。

1992年南韓又發生「金甫垠殺害繼父事件」,女大生金甫垠(김보은)夥同男友殺害長期輪流性侵自己、母親的繼父,這兩起悲劇直接影響南韓社會於1994年制定《性暴力特別法》,除了嚴懲加害者、預防並阻止性犯罪,還可保護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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