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CRPD報告審查落幕 人權會:儘速訂監督框架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6日電)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天落幕,國家人權委員會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將依結論性意見的要求,儘速訂定監督框架,以利民間社會充分參與。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在1日起至3日期間,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日本、澳洲、英國及加拿大等5名長期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事務的國際人權專家參與審查,並於今天發布結論性意見。

針對結論性意見,人權會表示,人權會對於促進與監督台灣落實CRPD責無旁貸,雖CRPD施行法並未明定人權會為公約第33條獨立監督機制,仍將依照結論性意見的要求,儘速訂定監督框架,以利民間社會,尤其是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組織的充分參與。

人權會說,結論性意見要求人權會關注並與其他部會或民間社會密切合作的議題,包括提出國家層級的障礙策略、平等法草案的諮詢、精神衛生法的修正、歧視性報導的申訴機制與處理,以及制定身心障礙服務基準等,人權會將與其他機關密切配合。

監察法人權會職權行使的草案,正於立法院審議中。人權會說,為有效發揮在CRPD的監督功能,將持續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並參考其他國家人權機構先例,盼能支持通過人權會所提修正草案。

人權會今天上午與此次來台審查的國際審查委員,主席長瀨修(Osamu Nagase)、委員金亨植(Hyung- Shik Kim)、珍妮特.馬赫(Janet Meagher)與相關工作人員展開交流。

監察院長兼人權會主委陳菊致詞時表示,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然願意主動遵循聯合國各人權公約的標準,尤其人權會的成立是經過民間社會長達20年的努力,未來在身心障礙人權保障方面,人權會將持續發揮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及監督功能,並促進障礙者直接參與。

人權會表示,長瀨修期許人權會更著力於人權教育,以改變目前普遍存在的慈善觀點,完成CRPD由醫療模式到人權模式的典範轉移;金亨植提醒台灣依據巴黎原則,保持不受政府干預的獨立性。

馬赫則期許人權會持續和公民社會密切聯繫,尤其要鼓勵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組織的充分參與。(編輯:張均懋)11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