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富海案 心靈導師判11年 沒收172億

紅富海案 心靈導師判11年 沒收172億

喧騰一時的紅富海心靈導師吸金案,更一審審理終結,高分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黃姓負責人11年徒刑,另外宣告沒收172億8000多萬贓款,台中高分院認定「紅富海」公司黃姓負責人,自稱「太仁心靈導師」,從2003年起,以豐厚利息為餌,廣設道場舉辦心靈講座,7年多來非法吸金172億餘元,共8000多人受害,台中高分院今判黃姓負責人,11年徒刑,同時宣告沒收172億8000多萬元的贓款,另外也改判黃姓負責人的丈夫和胞妹各9年重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