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批准港府上訴 黎智英還押待審

記者吳典叡/綜合報導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起訴,早前獲高等法院保釋,港府不滿,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昨日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爭議為由,批准港府上訴。終院預定2月1日審理黎應否獲釋,並裁定他重新收押等候開庭。

香港終院昨日聆訊港府提出的上訴許可,港府代表認為法官須考慮批准觸犯「港區國安法」嫌犯保釋的風險,且「港區國安法」規定,以「不准保釋為前提」。終院裁定,此議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決定批出上訴許可,並排定2月1日審理,期間黎須還押。

高院批准黎保釋後,港府立即提出向終院上訴。一般嚴重案件只有2次上訴機會,港府的首次上訴遭拒,最後只能上訴至終院。黎智英涉及「港區國安法」案,預定4月16日一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