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認真的警察掌聲 花蓮縣警察局表揚模範警察

【記者方笙楠花蓮報導】內政部警政署111年全國模範警察遴選,花蓮縣警察局今年由鑑識科長呂政鴻當選全國模範警察;鳳林分局第一組長謝龍德當選花蓮縣警察局模範警察。花蓮縣警察局長戴崇贒特別在警察節6月15日表揚模範員警,特加讚許,表示由衷的謝意。

鑑識科長呂政鴻從警22年,工作卓越, 22年考績列甲等,歷任巡官、警務正、課長、科長等重要職務。呂科長任內率領同仁共同執行110年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列車脫軌事故災害及罹難者遺體鑑識工作,該事故造成49人死亡,247人輕重傷,呂科長帶領鑑識團隊在事故現場尋找大體及分散四處的殘肢,並於隧道口外列車殘骸底下,尋獲關鍵證物(1公分大小的列車自動防護系統記憶卡),還原事發經過,替罹難者找回真相,並協助花蓮地檢署偵辦查緝犯嫌。呂科長當時有效分配鑑識人力,24小時進行現場跡證保全及罹難者身分辨識工作,協助採驗指紋跡證27件、DNA跡證164件,績效厥偉,經全國電視及平面新聞媒體播送,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能獲選警政署111年度全國模範警察,實至名歸。

鳳林分局第一組長謝龍德從警40年,歷任警員、巡官、警務員、主任、組長等職務,有39年考績列甲等。將近兩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帶領第一組同仁配合警察局要求,針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失聯者,指揮調度進行協尋,再會同衛生、民政單位處理,於最短時間尋獲,成功防堵疫情擴散。平日工作認真負責,盡忠職守,在眾多優秀參選人員中脫穎而出,當之無愧。

花蓮縣警察局長戴崇贒表示得獎是一種榮耀,更是一種責任的加重,樹立警察典範的最佳學習標竿,引領警察同仁向上提升。戴局長在此警察節期許同仁見賢思齊,執行任務時嚴正執法、勇於任事,以溝通、團隊、專業及效率之方法來改善治安問題,保護民眾安全,做人民最有力的後盾,為實現「幸福花蓮」的城市願景繼續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