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高低戶差122倍 財部指貧富差距不嚴重

所得稅申報1日開跑,報稅人潮不減,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北市國稅局特別準備了隔板,以防飛沫傳染。(本報資料照片)
所得稅申報1日開跑,報稅人潮不減,受到新冠疫情影響,北市國稅局特別準備了隔板,以防飛沫傳染。(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公布《2018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根據顯示,綜所稅申報數為630.9萬戶,包含分開計稅的股利所得、分20等分來看,最低5%平均所得僅4.1萬元,最高5%所得平均數達500.2萬元,相差122倍,較2017年111倍再擴大。

但財政部官員強調,這並非貧富差距擴大或惡化,而是稅制改革影響。官員解釋,2018年度進行稅改,政府大舉增加4大扣除額可扣除額度和調整股利所得課稅方式,低所得者可以享受更多所得扣除利益或免稅而有影響、反而高所得者加計股利所得,所得就明顯增加,倍數拉開。

根據財政部的資料顯示,2018年以20分位數來看,加計分開計稅的股利所得,最高5%的平均所得為500.2萬元,而最低5%的平均所得4.1萬元。

以10分位來看,前10%的所得平均數為361.4萬元,最低10%的平均數為9.7萬元,相差約37倍;5分位來看,最高20%是259.2萬元、最低20%為18.8萬元,差距倍數大約是14倍。

近年來最高5%與最低5%的差距倍數,確實是居高不下,從2014年首度破百倍,當年度為110倍;爾後則都在百倍左右,到了2017年達111倍、2018年度更達到122倍。

但財政部強調,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宜」進行貧富差距的比較,首先除政策、稅制改革會影響到申報資料外,該資料也未包含政府補助款、免稅所得如股票交易所得和分離課稅的所得資料,並非民眾收入全貌,不宜拿來衡量民眾所得或者貧富差距標準。

財政部並以2018年同年度主計總處所公布的家庭所得分配情況來解釋,以我國家庭所得5分位來看,最低與最高所得差距為6.09倍,吉尼係數僅為0.338遠低於美國、日本。

每人最高20%與最低20%,差距則為3.9倍,吉尼係數0.278,相較於亞洲主要國家日本、南韓及新加坡都要來得低,財政部強調貧富差距並不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