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引民法解釋陳時中找原廠買疫苗 黃士修嗆:根本在硬拗

陳時中跳過代理向原廠購買疫苗引發爭議,臉書粉專「法律白話文」與黃士修引爆論戰。(路透)
陳時中跳過代理向原廠購買疫苗引發爭議,臉書粉專「法律白話文」與黃士修引爆論戰。(路透)

我國採購德國BNT疫苗一波三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9日表示,已將採購合約簽字去函原廠BNT,目前正在等對方回應;但BNT與上海復星醫藥公司簽有協議,由上海復星獨家開發並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台灣出售使用BNT/輝瑞新冠疫苗,陳時中直接與原廠聯絡的行為引發爭議;對此,臉書粉專「法律白話文」則引用民法為陳時中的行為做解釋,但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認為,該粉專根本就是在為陳時中硬拗。

「法律白話文」昨(22日)晚在其臉書中指出,民法上有個原則叫作「契約相對性」,在這個原則之下,契約只會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對契約外的第三人沒有約束力。簡而言之,就是「契約不是我簽的,當然不可以拿來要我遵守。」

法白表示,陳時中「繞過經銷商與原廠購買疫苗」的行為,本身並無違約的問題,因為原廠跟代理商間的總代理契約與買方根本無關,總代理契約是約束原廠在授權範圍內必須透過代理商販售產品,然這不能約束買家只能向總代理商下單。

法白指出,甚至在一些原廠比較強勢的情況下,總代理/經銷為了維持商誼而避免未來無法繼續合作,可能會選擇容忍原廠的行為,原廠更可能在契約中直接明訂可自行出貨的例外條款,與其說原廠偷雞摸狗,不如說利字當頭在商言商,才是行走商場的江湖法則。

對於該粉專的說法,黃士修相當不以為然,在臉書上發文打臉,指出法白寫一大篇想坳回來,其實就一句話:不知道BNT跟上海復星怎麼簽的。他們應該沒有能力做到這麼高等級的案子,也沒有經驗,只能這樣回。

黃士修表示,契約是約束當事人雙方沒錯,但問題是當事人雙方說「你所在的地區歸代理商管」,這好像就不是你主張「我不屬於你管」的問題了吧?但法白卻無視這點,逕自用不公開的契約內容進行解釋,這根本就是在硬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