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Q&A》10個問題搞懂「選舉人團」制度!

美國民主擁有244年的悠久經驗,但和台灣全民直選總統的方式不同,美國在漫長的民主實踐中,發展出獨一無二的間接選舉制度:選舉人團。不過這個制度也常常令人暈頭轉向、搞不懂美國總統到底是怎麼選出來的。風傳媒國際中心整理出關於選舉人票制度的常見問題,一次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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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何謂「選舉人團」?

選舉人票是專門為選出總統而定的制度。各政黨依據各州自訂方式,先選出多位「選舉人」(Elector)所組成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選舉人團再依照全民普選結果選出總統。

紐約州的選舉人團成員正在投下自己的寶貴選票。(美聯社)
紐約州的選舉人團成員正在投下自己的寶貴選票。(美聯社)

紐約州的選舉人團成員正在投下自己的寶貴選票。(美聯社)

所以美國大選當天,我們會看到美國人民興匆匆投票「選總統」。當然他們是在選總統沒錯,但實際上他們選出的應是「選舉人團」。

Q2. 選舉人票有幾張?

美國各州加上首都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選舉人票共有538張。

而各州實際擁有幾張選舉人票,是由該州在參眾兩院的代表人數決定,會對應到各州國會選區,若選區有所增減也會增減相對應的選舉人票。以紐約州為例,該州有27位眾議員和2名參議員,因此共有29張選舉人票。所以538張選舉人票,等同國會100位參議員加上435位眾議員,還有首都華盛頓特區特有的3張選舉人票。

美國憲法規定,各州的眾議員名額是根據每10年一次(上一次是2010年)的人口普查數字決定,依比例得到相對應的選舉人票。但憲法也規定,各州在參議院固定擁有2位席次,眾議院則至少有1位席次,因此各州擁有的最低選舉人票就是3張。

全美選舉人票最多的州是加州,共有55張,算是美國總統大選的最大票倉。不過也有8個州只有3張選舉人票,例如地廣人稀的阿拉斯加州。

Q3. 全民普選結果如何換算成選舉人票?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若在一州獲得最高票數,就能拿到該州全部「選舉人票數」,被稱為「勝者全拿」(the winner-take-all)。候選人在全國只要獲得270張選舉人票(538張的一半)就算當選。

2013年,華府國會山莊的選務人員正在忙著加總選舉人票。(美聯社)
2013年,華府國會山莊的選務人員正在忙著加總選舉人票。(美聯社)

2013年,華府國會山莊的選務人員正在忙著加總選舉人票。(美聯社)

不過在美國50州之中,緬因(4票)與內布拉斯加(5票)採「選區計票制」(District system)。在這兩州「聯邦眾議員選區」得票數最多的總統候選人,可以贏得該選區的選舉人票;緬因有2個選區,內布拉斯加有3個。在全州獲得多數選票者,可以再拿下2張參議員選舉人票。

Q4. 選舉人如何選出?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當選舉人?

各州推選選舉人的過程都不同,一般是由各政黨提名選舉人,或是直接由各黨委員會投票選出。為了避免「跑票」,通常會選對政黨有優良貢獻的老黨員或資深幹部。

2012年總統選舉選舉人票分布狀況(藍色為民主黨,紅色為共和黨)(取自網路)
2012年總統選舉選舉人票分布狀況(藍色為民主黨,紅色為共和黨)(取自網路)

2012年總統選舉選舉人票分布狀況(藍色為民主黨,紅色為共和黨)(取自網路)

不過美國憲法也規定,聯邦參議員、聯邦眾議員、聯邦或州政府官員,以及曾有過叛亂或其它犯罪的人都不能擔任選舉人。

Q5. 選舉人可以跑票嗎?

雖然選舉人團是一種「間接選舉制度」(民眾投票選出選舉人,再由選舉人投票選出總統),但根據經驗,絕大多數選舉人都會根據普選結果,把票投給多數人支持的候選人。美國憲法或聯邦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如此,但部分州有立法規定,各政黨通常也會要求選舉人必須遵守。如果選舉人不遵守該州普選結果,就會成為「失信選舉人」(faithless elector),如果跑票程度嚴重到改變選舉結果,國會可能會介入。但美國歷史上共出現100多位失信選舉人,所佔比例極小,也從來沒有影響到選舉結果。

11月3日全民投票之後,各州選舉人要在12月「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一個星期一」(今年是12月14日)集會,依各州普選結果,投票給某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也有人說,這一天才是真的「美國總統選舉日」。國會參眾兩院將匯集各州選舉人票,在翌年1月6日進行早已知道結果的「計票」。新總統或連任成功總統將在1月20日中午上任。

Q6. 為何發展出選舉人團制度?

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牽涉到美國200多年來的政治理念與選舉歷史。但一般認為,選舉人制度結合了聯邦制、分權制衡和菁英式民主等概念,首先,全國統一的普選並不符合聯邦制度。再者,早期制憲者也曾考慮類似內閣制、讓國會代議士選出總統的方法,但又擔心不符合分權原則而作罷。

Confused by the American electoral college? You're not the only one. Here's how it works: https://t.co/vCcbz4GIpS pic.twitter.com/g3JL9Kictt

— CNN International (@cnni) 2016年11月2日

於是最後決定,先由各州選出德行與智識都良好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團間接選舉。美國律師作家羅斯(Tara Ross)曾在著作《闡述民主:選舉人制度》( Enlightened Democracy: The Case for the Electoral College)中分析,美國開國元勳認為,直接選舉讓多數人完全凌駕於少數,即使差距很小或是選出的對象很荒謬也一樣,選舉人制度最初就是想保障正副總統人選不會流於民粹。

Q7. 選舉人票制度有哪些壞處?

選舉人票制度最為人詬病的壞處,就是可能產生「贏得較多人民普選票的候選人卻輸掉大選」的結果。

先前提到,候選人只要在一州之中獲得最高票數,該州選舉人票就能「勝者全拿」,即使只有0.1%的差距也是如此。所以若遇上支持率頗高的小黨參選等情形,候選人就很有可能憑著沒有過半的普選票,拿到較多的選舉人票。

這種情形在歷史上一共出現過5次,最近一次就是2016年大選,民主黨參選人希拉蕊雖然比共和黨參選人川普多拿約300萬票,但靠著「勝者全拿」原則,川普還是以304張選舉人票打敗民主黨候選人希拉蕊(227票),跌碎當時許多專家與媒體的眼鏡。

此外,選舉人團必須服從政黨和普選結果,因此整個也流於形式,無法發揮最初讓選舉人代替選民決定總統候選人的原意。

Q8. 都沒人想改變這個制度嗎?

有的喔。

選舉人票是美國憲法原始設計之一,必須通過修憲才能改變,200多年來至少有700多個相關的修憲提案,比任何其他議題都多。多數的民意調查都顯示,大部分民眾都支持廢除或改變此制度。不過可惜的是,這700多個修憲提案均未獲得國會通過。

Q9. 為何如此難以廢除?

選舉人票制度難以撼動有幾個原因,第一,選舉人票制度保障了小州的權重比例,概念源自聯邦制,透過平衡大小州的權力,才讓聯邦政府維持統一和穩定。因此兩黨候選人對關鍵的小州都不敢怠慢。歷來當選的「少數票總統」也離不開小州的支持。

再者,美國修憲需要獲得國會兩院2/3人數或2/3各州州議會同意,大州在眾議院中較占優勢,小州在參議院中較占優勢,若得不到小州支持,修憲案也不可能過關,但選舉人團制度又對小州較為有利,自然不容易過關。

當然,也有人提出,或可修改選舉人票的分配公式,讓其與實際人口數更接近。另一種較為可行的方法是修改掉「勝者全拿」制度,但此舉又可能撼動美國長久以來的兩黨制,因為人民在選舉人票制度下,傾向投給較有可能獲勝的候選人而非小黨候選人。

Q10. 候選人贏得各州選舉人票的機會一樣嗎?

雖然選舉人票制度只考量人口數和基本席位,但許多州的居民政黨傾向明顯,幾乎從未改變;例如加州是民主黨鐵票區,德州是共和黨基本盤。

相反的,那些沒有任何單一候選人和政黨擁有壓倒性支持率的州,就被稱為「搖擺州」(Swing State)。依據各家媒體認定不同,今年美國大概有5到13個搖擺州,搖擺州也是選戰中競爭最激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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