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專利局認定億光主張專利無效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日電)日亞化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美國專利商標局書面最終決定,認定億光與Emcore所主張的專利不具可專利性。

億光與日亞化的侵權案持續進行攻防戰,日亞化今天發布新聞指出,2014年2月11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做出IPR2012-000005號專利無效多方複審程序(interpartes review,又稱IPR)書面最終決定。

此決定中,美國專利局認為美國專利號第6653215號專利(下稱「215號專利」)的所有申請專利範圍都不具可專利性,並做出撤銷該專利決定。美國專利局也拒絕美商Emcore公司更正專利的申請。

215號專利為美國專利訴訟「EverlightElectronics Co., Ltd. and Emcore Corporation v.Nichia Corporation and Nichia AmericaCorporation」(案號:2-12-cv-11758,東密西根聯邦地方法院審理)爭訟之標的。

此案件中,Emcore公司為215號專利的專利權人,並專屬授權予億光電子;億光起訴主張日亞化學侵害215號專利的專利權。日亞化於2012年9月16日向美國專利局聲請專利無效的多方複審作為反擊,要求再次審查215號專利全部請求項的可專利性。

日亞化表示,在書面最終決定中,美國專利局認為日亞化已經盡其舉證責任,證明全部請求項已為某些前案所揭露而顯而易見,故不具有可專利性。

專利無效多方複審程序,由美國專利局內3位專利行政法官組成小組,對專利進行審查的法律程序。此程序可基於美國專利法102條與103條規定下的理由(關於新穎性與進步性規定),以先前專利與公開資訊挑戰專利請求項的有效性。

於專利無效多方複審程序期間內,兩造可基於雙方主張提出攻擊與防禦方法,包含提供專家意見書支持其論述、向對造之專家進行取證等。

在這項於密西根州進行的訴訟中,日亞化提起反訴,主張億光侵害日亞化的美國專利號第5998925號及第7531960號專利,此二專利都為與白光LED相關的技術。但億光或任何他人並未針對此二專利提起專利無效多方複審程序。本案目前已預定於2014年10月於密西根州開庭審理。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