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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案傳索賠10億 納稅人買單?

台東縣 / 陳君毅 樸星宇 報導

在台東縣杉原海灘興建的美麗灣渡假村,歷經十多年的環評糾紛仍無法營業,業者向台東縣政府提出求償,目前正在估價,傳出金額高達十多億元,對縣政府是個沉重負擔,將會持續跟業者議價。當地的環保團體也認為,是業者違法在先,不應該讓全台東市民買單。

抬著竹筏宣示捍衛原住民傳統領域和警方爆發推擠,2005年動工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雖然在兩年後完工,但被環保團體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以及「環評無效」的訴訟,始終無法營運業者在2018年提出仲裁要求終止契約,並向台東縣政府求償。

台東縣縣長饒慶鈴說:「對外是聽說對方廠商是提出十多億的賠償,縣政府我們也一直積極努力的,希望能夠降低對縣政府的財政損失。」業者打算將興建成本及營運收益全列入索賠,但縣府對這樣的計算方式無法接受。

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處長余明勳說:「報告書在五月底之前會出來。」當地的環保團體也認為是美麗灣違法在先,不應該讓全台東市民跟著買單。環團成員林維鈴(聲源)說:「業者違法在先,他們應該要去承擔所有的,這個他們認為的損失,而不是轉嫁到台東公民身上。」

台東縣一年自有財源只有15億就算分期償還也會衍生利息問題,美麗灣案歷經11年大小衝突4任縣長最後業者決定退場,環保團體也希望縣府能透過公開透明的機制,替現存的違法建築找到最佳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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