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法務部公布第二波報告!4檢察官10調查官違失 含前法務部長曾勇夫

法務部1月公布翁茂鍾案首波調查結果後,全面清查曾與翁有接觸的人員。法務部今天公布第二波報告,4名檢察官及10名調查官有違失,包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及前法務部長曾勇夫。曾勇夫回應,僅跟翁吃過1、2次飯,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7日晚間親自說明翁茂鍾案第2波調查報告(中央社)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7日晚間親自說明翁茂鍾案第2波調查報告(中央社)

總計第二波共有4名檢察官、7名調查官將面臨刑事及行政責任的釐清與追訴,包括前調查人員李錨、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等7人,前檢察官楊國宏、吳英昭、游明仁、曾勇夫等4人;另第一波調查名單、有買翁茂鍾公司股票的前調查官秦台生、宋海嘯、吳明雄3人,疑以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情形。

法務部長蔡清祥親自說明指出,時任高檢署檢察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吳英昭,經查與翁案無關,但他的配偶疑似有買翁茂鍾的公司股票,將移由原任職機關續行查處,並依職務監督程序辦理。

蔡清祥指出,時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曾勇夫,因涉及與翁茂鍾飲宴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有無逾越相關倫理規範或一般社交禮俗範疇,尚待細查,所以交由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待查明這些是不是事實後,再進一步來處理。

對於法務部調查結果,曾勇夫接受電話訪問指出,「自己有必要檢討,也向社會大眾致歉」。

曾勇夫表示,他是在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認識翁茂鍾,翁茂鍾當時是矯正協會台南分會的會員,他在台南地檢署任職期間與翁並無交往,直到他離開南檢10多年,北上台北任職後,印象中有與翁吃飯1次或2次,且餐敘過程記不得,也不知餐費是誰買單。

曾勇夫指出,任職公職多年一直相當謹慎,謹守公務員分際,對外交往也小心,從來沒有在翁茂鍾或其他當事人的面前談過案件的情事。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除了曾勇夫外,包括時任台灣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游明仁、前調查官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等人,均因與翁茂鍾飲宴及受贈襯衫較為頻繁,後續尚待細查。

新聞稿指出,與翁茂鍾所涉案件有關僅有1人,為前調查官李錨,他在民國96年間擔任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曾辦理翁茂鍾的佳和、映華公司炒股案,仍與翁茂鍾有飲宴及收受襯衫等情事。

此外,時任台南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楊國宏,疑涉與翁茂鍾父親另案遭偵查案件有關,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倫理規範之虞;時任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吳英昭,他的妻子疑似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

法務部官員指出,曾勇夫、吳英昭都有接受訪談,翁茂鍾於3月23日接受訪談,被問及筆記本內容目的時,翁茂鍾答稱,筆記作為日常生活紀錄,有些記載事項,並非完全依照行程安排去做;至於扣押物的襯衫管制表內容,翁茂鍾說,襯衫管制表是公司秘書製作,是否屬實,無法確定。

官員指出,第二波清查對象共57名檢調人員,其中合計(曾)具檢察官身分者共31人(在職10人,未在職21人),(曾)具調查局所屬人員身分者共26人(在職6人,未在職20人)。

在職的10名檢察官與6名調查官,都因無資料據以認定有何觸犯法令或違反廉政倫理規範、職務倫理規範等情事,法務部不予處理,也未公布名單;另有30名未在職的檢調人員同樣因為無資料證明違反法令或倫理規範等,一併不予處理。

法務部表示,連同第一波公布的20名檢調人員,加上第二波清查的57名檢調人員,在翁茂鍾筆記本共出現77名檢調人員,已全數清查完畢。

全案緣於,富商翁茂鍾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不當往來案,除石木欽去年遭監察院彈劾,法務部今年1月18日公布行政調查報告,引發外界疑慮,法務部1月21日宣布全面調查所有疑似涉及不當違失行為的檢調人員,不問次數情節,全部清查訪談以釐清事實,會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調查報告,陳送行政院轉送監察院;另對於涉及懲處事項者,並將送請檢審會審議或調查局考績會議處。今天公布第二波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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