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遭斬首!自由法國為何成「一言堂」?

換日線
換日線

作者:舒舒/從歐洲看世界

Caricature 這個法語字,因為 10 月中旬的法國教師謀殺案,成為法國頭條新聞的「每日一字」。根據法國權威《盧梭字典》釋義:透過誇張和畸形手法,以怪異的繪畫形式去描繪特定對象的臉部或身體比例的特徵,以藉此諷刺繪畫對象。中文可譯為「嘲諷漫畫」。

嘲諷漫畫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希臘羅馬文明,在 21 世紀的資訊時代,頻繁地運用這種特殊漫畫形式去嘲諷政治或宗教的,歐洲國家中以法國為主。

對於法國人而言,嘲諷漫畫有其特殊地位:在法國大革命的時代裡,它是平民階級對抗王權(包含貴族)和教廷的唯一武器,具有人權的象徵意義。因此,即使法國今日已是民主共和體制,法國社會仍視嘲諷漫畫為「言論自由」的極致表現,也對其有著「完全免責」的寬容。然,就某個層面而言,就是這份寬容,製造了此次教師謀殺的社會背景。

法國教師謀殺案的嘲諷漫畫

塞繆爾.帕蒂(Samuel Paty),一位在巴黎近郊高中教授歷史和地理的老師,媒體報導他在同事和學生間的評價很好。本(10) 月 6 日他在上公民與道德課程時,使用《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的嘲諷漫畫講授言論自由。10 天後,帕蒂被一名他不認識的 18 歲車臣難民,以「砍殺斬首」的方式殺害。

關於帕蒂謀殺事件,讀友們可以參考維基百科和《BBC》的報導,在此筆者不贅述。不過,在閱讀這些報導前,舒舒想先邀請大家看一下帕蒂先生在課堂上使用的兩幅《查理週刊》諷刺漫畫:

姑且不論這些嘲諷漫畫描繪的對象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身為讀者的你,第一眼看到這樣的漫畫時,有何感受?如果這些漫畫是光著屁股的佛陀、耶穌基督、或者關帝君?如果任何台灣媒體刊登類似的圖片,我們的社會(遑論特定宗教團體)又會如何反應?

伊斯蘭教的禁忌──先知圖像化

在伊斯蘭教中,先知穆罕默德的地位等同於基督教世界裡的耶穌基督;伊斯蘭教為了禁止偶像崇拜,主張先知是不能被畫出來的。對於普通的穆斯林而言,將穆罕默德「圖像化」,已是大不敬;而看在所謂的宗教狂熱分子眼中,更是無法忍受的原則問題。

據說,帕蒂在課前曾讓班上的穆斯林學生自己決定是否留在教室上課、或者離開。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帕蒂清楚這些圖像對於特定學生可能會造成的視覺衝擊性和內容爭議性。曾上過他的課的畢業學生在謀殺事件後對媒體表示,自 2015 年《查理週刊》炸彈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後,帕蒂每年都會引用同樣的教材上言論自由課程。

謀殺案受害者,現成共和精神的代言人

帕蒂謀殺案發生後一日,法國警察在追捕犯人過程中將其擊斃;法國國家安全單位關閉了一間清真寺,並且逮捕了 16 人(據說法國當局並沒有明確證據顯示他們和嫌犯有關)。10 月 21 日,法國政府為帕蒂安排了全國哀弔儀式和國葬,總統馬克宏當晚宣稱「帕蒂已成為法國共和的形象」,並表達了法國人民捍衛自由、平等、博愛的決心,和反對恐怖主義的信心。

這起謀殺事件震撼了法國社會,也在社群媒體上帶起一陣旋風:許多人在臉書貼上帕蒂老師的相片表達追思;也有人瘋狂轉貼伊斯蘭教的諷刺漫畫表達抗議;教師團體主張老師有教學自由;人權團體堅持言論自由神聖不可侵犯⋯⋯ 一時間彷彿人人都成了人權鬥士、意見領袖。

對此,漫畫迷的法國友人 Philippe 表示:《查理週刊》雖然創刊 50 年,但是由於它近年的畫風越來越「過分」,已經流失不少讀者,「諷刺的是,2015 的恐怖爆炸事件,反而讓這個名不見經傳的週刊,一躍成為 21 世紀的『聖女貞德』。」(筆者按:聖女貞德在法國是自由戰士的代名詞。)

標榜「多元價值」的法國,突然變成一言堂

值得注意的是,在標榜「多元價值」的法國,此次的社會輿論卻是一面倒:基於「政教分離」原則,在公共領域內,個別團體不能以宗教立場為由,要求其他社會成員給予尊重──這使得多數人不曾質疑《查理週刊》諷刺漫畫的妥當性,造成部分激進媒體「以言論自由為名、行媒體霸凌之實」;沒有人(敢於)探討帕蒂老師在教材選擇上的考量──言論自由是否必須以裸露穆罕默德的下體去說明?又會不會有言論自由無限上綱、缺乏文化敏感度,甚至不夠尊重多元文化的疑慮?

當然,本文絕無責怪受害者之意──無論老師選擇怎樣的教材,都不值得被行兇者如此對待。筆者這裡想討論的是這個選擇,以及其支持者背後,有沒有可能,歸根究底,隱藏在表面議題下的,其實是法國的白人文化本位主義──如果白人老法可以接受耶穌基督臉上的男性生殖器,那麼穆斯林也得要有欣賞穆罕默德隱私部位的「幽默感」?

言論自由的弔詭之處:「入境隨俗」的潛規則?

一位好友 Ludo 便直言:「既然你(穆斯林)選擇生活在法國,你就應該接受法國的價值觀(共和精神)和宗教觀(廣義基督教),否則,你應該回去你來的地方。」這個論述邏輯其實也是極右派政黨「國民陣線」一向的移民主張,而儘管這樣的觀點遭到法國主流輿論的嚴厲批判──因為法國是「多元價值」的民主社會,所有人都「應該」享有思想和言論自由;但在這次事件中,當真的有人發表「反主流」的意見時,卻不太受到「主流」的尊重。

舉例來說,另位朋友 Natalie 最近便在臉書上轉貼了一篇「非主流意見」文章,結果被她自己的臉友們罵得狗血淋頭。

文章大意是:法國今日的言論自由,是「社會強者」(政治精英和媒體)所界定的言論自由。這個自由不是為了保障個人表達意見,而是為強者在選擇性貶抑某個特定族群時的行為提供合理藉口,而穆斯林正是此次謀殺事件中被打壓的族群。

當然,上述觀點只是一種看法,也是多元社會的必然(甚至必要)產物;而法國主流媒體在事件發生後的「口徑一致」,也的確少見。只不過,根據 2019 年全法人口普查結果顯示,14% 以上的受訪公民表示自己是伊斯蘭教徒;而根據人口預測,2050 年穆斯林人口數將佔法國總人口數的 20%──面對一個即將不再是「少數」的穆斯林族群,法國社會似乎已經來到不得不再重新思考言論自由這個命題的十字路口。

多元自由的社會,不是彼此傷害的藉口

在法治精神的原則下,筆者反對少數人以暴力、甚至恐怖行動去表達個人意見。然而,這個主張的前提是:公民能藉由正常的(公正公開有效)管道去表達意見(例如透過民意代表、集會遊行、或者司法程序),並且獲得其他社會成員的重視和尊重;否則,那就是一個以多數欺壓少數、強勢欺凌弱勢的社會。

一個多元和自由的社會,個體間必須擁有對彼此的高度尊重,維持社會的動態平衡。否則,所謂的寬容,只會淪為某個強勢族群單方面去美化「你得照我的遊戲規則玩」這種惟我獨尊心態的藉口。而當你我都要求極度的個人(言論)自由時,我們最後會得到的,恐怕不是自由,而是彼此傷害、彼此碾壓。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法國教師斬首案之後:標榜自由多元的法國,為何反成「一言堂」?》,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更多換日線文章
從沒安靜過的法國課堂:是過分失序,還是應有的言論自由?
美國最高法院備受矚目的「蛋糕爭議」案:賣不賣蛋糕,到底是公民權利,還是言論自由?

作者簡介:

舒舒,本名舒寗馨,北一女、台大政治系政論組畢業、比利時魯汶大學歐洲共同體研究碩士。曾是台灣的平面媒體記者,也在歐洲和日本當過白領、做過中醫口譯,目前是數家中文媒體的特約歐洲企劃和翻譯。學生時代因為討厭英文而宣稱永遠不要踏出台灣島,後來卻嫁了個歐盟外交官足跡遍及五大洲四十六國。能流利應用中、英、法、德、日五國語言,一點西班牙語及荷蘭語,被朋友暱稱為八哥,自己則有時害怕哪一天會得精神分裂。喜歡寫作攝影中國古典文學。夢想是出版一本類似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歎》的遊記。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