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母護專遭批不近人情

宜蘭聖母護專傳出有學生因為帶非住宿同學進入宿舍換衣服,面臨記大過處分的事件。(胡健森攝)
宜蘭聖母護專傳出有學生因為帶非住宿同學進入宿舍換衣服,面臨記大過處分的事件。(胡健森攝)

見同學衣服髒了,好意帶回學校宿舍換衣服,卻得面臨記大過的處分?宜蘭縣的聖母護專就有女學生面臨這樣的問題,經過家長和縣議員楊弘旻反映,學校才將改為記小過,同時以「愛校服務」方式來「消過」。

上個月27日上午聖母護專一名游姓女學生因突然來了月事,導致衣服沾有血漬,住在學校宿舍的3名女同學見狀,便好意帶著游姓女同學進入宿舍換衣服,不料宿舍管理員發現後,認為已經嚴重違反校規,表示將會對4名女學生記大過處分。

宿舍管理員強硬的態度讓4名學生情緒相當低落,家長得知後也找民代反應,認為學校的處置太過嚴厲,不近人情。

校方表示,因為安全方面的考量,學校對於宿舍管理採取極為嚴格的管理,未經同意的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最少就是小過處置,這起事件經過調閱監視器,發現非住宿的學生是在上午11點進入宿舍,不到半小時就離開,而且學校兩度讓學生自述報告,得到的答覆都是女同學月事突來的緣故,確實情有可原。

校方也表示,有關學生「記大過」的處分並不是宿舍管理員一個人說了算,學校還必須召開懲處會議才能決定,這次的事件斟酌情節,學校將以記小過處置,並可透過愛校服務「消過」。

同校學生說,若自行帶陌生人進入宿舍,被學校記大過處分是應該的,但如果只是帶自己的同學,記小過或申誡還可以接受,被記大過就感覺有點太超過了。

楊弘旻說,校方在狀況尚未明朗的情況下就直接就告知學生會被記大過,處理程序上有瑕疵,學生如果因此心情低落,造成不可彌補的情況,誰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