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駕駛執照恢復審驗

近期因國內本土疫情趨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台已於七月二十七日調降二級疫情警戒,職業駕駛駕照審驗也恢復辦理,並已寄發審驗通知,職業駕駛人請於審驗期限內儘速完成換發或審驗。

另有關審驗期間於第三級警戒期內之職業駕駛人,為減輕醫療機構於第三級警戒期間之負擔,保留足夠防疫量能對抗疫情,審驗期限皆可展延至疫情調降二級警戒後六個月內完成審驗,不用擔心受罰。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提醒,職業駕駛人在審驗期限未審驗,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緩,請記得期限內至指定醫院體檢後,攜帶醫院體檢合格之體檢表及國民身分證與最近二年內之一吋照片二張,至鄰近監理所站辦理審驗,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