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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到鳴笛喇叭" 聽障男未讓救護車判不罰

台中市 / 徐孟蘭 洪年輝 報導

台中一名呂姓男子開車等紅燈,後方救護車鳴笛閃燈,他都沒讓路,被其他民眾拍照檢舉,警方開罰3600元、外加吊銷駕照,呂姓男子不服,提行政訴訟,官司還打贏了,因為他拿出身心障礙證明,他是極重度的聽障人士,左耳只聽得到97分貝以上的聲音,右耳是110分貝,而且依照身心障礙報考駕照的規定,矯正聽力在90分貝以上的人,可以考機車和小型車駕照,呂姓男子也有合法駕照,因此法官認定,他確實是聽不見救護車警笛,而不是故意不讓,因此撤銷罰單。

救護車出勤,打開閃燈和鳴笛,救人十萬火急,路上汽機車聽到警笛聲,自動閃避,台中一名呂姓男子,就像這樣開車等紅燈,後方有救護車開警笛加閃燈,他沒讓路,被其他民眾檢舉,警方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考照,但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贏了,台中地院庭長李進清說:「原告他有提出證明,證明說他是聽力嚴重受損,難以認為說,他有故意跟過失這樣的一個責任,所以才因此依法撤銷他原來的處分。」

原來這名呂姓男子是極重度的聽語障人士,也有身心障礙證明,最新聽力檢測,右耳平均聽力是97分貝,左耳110分貝,法官認定他是聽不見救護車警笛,不是故意不讓救護車,記者實際測試,在車內關車窗,救護車警笛剩6、70分貝,呂姓男子只能聽到97分貝以上的聲音,在車裡關窗確實聽不到,亞大醫院耳鼻喉科主治醫師許哲綸說:「90分貝以上已經是要到,類似像工廠,或是飛機起飛的噪音,他才能夠聽得相對比較清楚一點點,救護車的一些鳴笛聲,基本上他可能都不是能夠,非常清楚的聽到。」

呂姓男子是極重度聽障人士,根據聽力表,90分貝以下的,像是車聲、警報器響是聽不見的,但他這樣的聽力,卻也符合我國的身心障礙者報考駕照處理要點,是可以考駕照的,台中區監理所科長朱豐成說:「損失在90分貝以上,聽力完全喪失,他也是可以報考,我們的機車以及小型車駕照。」民眾說:「你要上路,可能就是要多注意一下周圍。」依照規定,完全喪失聽力的人,也能考機車和小型車駕照,監理所提醒,聽障人士開車騎車上路,要多用視力觀察周圍,彌補聽力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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