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都更整建維護補助 即日起開放申請

記者張妤甄/臺中報導

中市府都市發展局112年度編列1000萬元預算,鼓勵民眾整建維護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補助相關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即日起開放申請。

補助項目包含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極須保存維護,補助額上限50%;經市府公告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補助額上限70%;增設昇降機設備,補助額不能超過核准補助額45%;提高建物耐震能力,補助額不能超過核准補助額55%,且每案不得超過補助項目總額25%,核准補助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

都發局說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範圍為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屬「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2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如位於臺中市已劃定的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者,可不受前述建築物形態的限制,補助對象包含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

都發局指出,有關補助項目包含社區道路綠美化工程、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費用等)、外觀綠美化工程、維護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物耐震能力,以及其他經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都發局核定者等。

此補助案分2階段受理,即日起開放申請;現場收件第1階段至6月30日截止,第2階段收件至9月30日止,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各階段受理期間如補助預算經核准用畢,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