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誆稱神奇療效 最高重罰2,500萬元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某公司於網路刊登「見證者使用心得」影片,向民眾宣傳其販售的「能量手環」具有神奇療效,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依違反藥事法裁處60萬元罰鍰。食安處強調,業者販售商品時應注意廣告用語,嚴禁誇大不實詞語宣傳,違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

食安處表示,於108至109年間,一般商品宣稱醫療效能的違規案件,裁罰總金額高達660萬元。網購常見違規商品如手鍊、鞋墊、床墊、律動機、關節霜、草本熱炙貼等,在我國屬一般商品列管,若宣稱具「治療三高症狀」、「緩解退化性關節炎疼痛不適」、「矯正脊椎側彎、拇指外翻」、「改善憂鬱症及失眠」、「預防骨質疏鬆」、「避免心血管硬化」等,皆屬涉及宣稱治療、改善、減輕、預防疾病或症狀等醫療效能,依據藥事法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不少業者為求曝光,以虛偽、誇大、容易引起誤解的醫療效能宣傳,來吸引消費者購買產品。民眾選購商品時應遵循「停、看、聽」三原則。請「停」下腳步;「看」清商品標示與相關說明;多「聽」取正確資訊,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在使用產品後出現身體不適,應依循正規醫療管道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