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太陽光電觀摩說明會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十八日上午舉辦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觀摩說明會,並實地參觀太平洋綠能公司太陽光電案場。<br /> (記者謝國金攝)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十八日上午舉辦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觀摩說明會,並實地參觀太平洋綠能公司太陽光電案場。
(記者謝國金攝)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十八日上午舉辦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觀摩說明會,並實地參觀太平洋綠能公司太陽光電案場,期望大家共同推動環保綠能,朝向中央訂定的114年全國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20億瓦的目標邁進。

苗栗縣至今年1月初為止,非都市土地興辦及容許核准的光電案場共計53件,引進投資金額超過36億元,總裝置容量61124.22瓩,預計今年總發電量將會達到6986萬度,約可提供19406戶家庭使用。

十八日舉辦的觀摩說明會,先在縣議會多媒體簡報室邀請縣議員及光電案場開發業者,聽取太平洋綠能公司簡報說明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太陽能案場興辦歷程、太陽光電場設置生態友善措施,隨後,至後龍鎮龍坑段749地號太平洋綠能太陽光電案場實地觀摩。

太平洋綠能在後龍鎮龍坑段設置的案場,在110年9月市電併聯完成,光電設施面積5670.403平方公尺,總裝置容量900.16瓩,每天平均發電量2438.4瓩,案場圍欄採用直向格柵圍籬,間距14公分,野生動物可自由進出,提供良好的庇護場所。

為順利推動光電案場開發,縣府政風處亦邀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參加觀摩說明會,藉以讓司法單位了解苗縣綠能建說歷程與光電發展情形,以同步推動縣府「廉能電栗」廉政平台,促使相關資訊公開透明,降低不法勢力干預,排除推動綠能的障礙。

縣長徐耀昌指出,縣府配合中央積極推綠電,增加太陽光電案場的設置,同時也非常重視生態保育工作,十八日觀摩的太平洋綠能公司太陽光電案場運用生態友善工法,讓光電案場與野生動物的活動空間併存,證明綠能發展和環境保育是相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