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華斌外遇 小三辯上床僅2次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唐筱恬台北2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理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劉韋欣外遇案,劉女堅稱,雙方僅發生兩次性關係,且懷孕後才知道對方已婚,請求法官考量她要撫養女兒,給她緩刑。

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結婚後,被媒體踢爆與劉韋欣外遇生女,孫正華控告兩人通姦罪。苗華斌偵訊時坦承與劉女通姦10次,獲妻子原諒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採信苗說詞,依通姦罪起訴劉女。

台北地院今天開言詞辯論庭,劉韋欣堅稱,雙方僅發生2次性關係,第1次兩人情不自禁發生性關係,沒有避孕;後來她覺得「婚前性行為不好」,一再以月經在身、月經要來為由拒絕,但第2次苗華斌仍自己「撲上來」,她無法抵抗。

劉韋欣還說,苗華斌用手機計算她的排卵期,苗事後得知她懷孕後,還把錯全怪在她頭上,指責她沒有注意安全措施,還推薦她可以到同學開設的婦產科,還說她可以找一個好人嫁了。

法官重複上次開庭筆錄,劉韋欣曾證稱,第1次發生關係時不知情對方已婚,但第2次知情。不過,劉韋欣今天改口說,第2次僅是因苗華斌常常在國外、聯絡不到人,「懷疑」對方已婚或有女朋友。

法官再次訊問劉韋欣,你何時知道苗華斌有妻子;劉女堅稱,2次發生性關係時均不知情,只知道他叫「Sky苗」,之前被媒體拍到在餐廳約會時,苗也只說「他爸爸比較有名」,因懷孕後一直找不到苗華斌,才拜託按摩店給她苗的資料。

劉韋欣堅稱雙方只有發生2次關係,苗說有發生10次,可能是他在外面消費,還算在她頭上,更當庭發下毒誓「若有說謊,等一下就被車撞死」;法官回應,法院會自行判斷事實,被告不需要發誓。

最後劉韋欣說,希望法官看在她要扶養女兒的份上,給她緩刑,還告訴法官,若相信苗華斌的話,「下場就會像我一樣慘」。劉韋欣步出法庭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若有機會見到孫正華,願意當面向孫道歉。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宣判時間為2月23日。10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