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頻出包NCC罰百萬 藍委:不痛不癢

華視新聞台頻頻出包,4月20日接連在晨間及整點新聞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大屯火山爆發」等離譜快訊,NCC不敵各界壓力,昨首度開罰100萬元。華視則回應「尊重主管機關裁定,並深切反省。」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批評,100萬元罰款對電視台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癢,NCC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樣的NCC還會被人民信任嗎?

NCC強勢護航,華視新聞台登上52台後卻不斷出包,迄今累積發生10次大小錯誤,最離譜的莫過於4月20日在晨間新聞跑馬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的戰爭訊息,以及整點新聞的「大屯火山爆發」天災錯誤訊息。

NCC昨日召開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認定情節嚴重,針對2案共開出2張罰單,決議2案各罰50萬元,總計100萬元。NCC說,裁罰依據違規情節普通、嚴重以及非常嚴重,再加計過去2年表現核定裁罰額度。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兩案都涉及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妨害到公共秩序,NCC委員及外審委員都認為「嚴重」,但是基於華視是初犯,所以2案各罰50萬元,合計是100萬元。

除以上2案,華視4月24日在午間新聞將行政院長蘇貞昌「升官」成總統,NCC表示,已函請華視落實新聞內控機制與新聞編審SOP,同時提送新聞自律委員會、研擬具體改善計畫後函送NCC備查。另還有7個出包案尚待審理。

至於華視前代總經理陳雅琳被質疑拿僑委會標案出國採訪,竟標示「獨家採訪」我駐外大使,翁柏宗說,此案不足以認定構成對價關係,但經理人與新聞部主管職責應明確區分,新聞部員工也不應從事業務行為。

翁柏宗解釋,根據《廣播電視法》,置入性行銷是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個人行銷或宣傳,基於有償或對價關係,但華視這則報導是在探討瞭解台美與台德的外交關係,僑委會標案沒有要求採訪大使,是華視主動建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