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釋憲出爐 禁售自治條例無效!

台北市 / 廖翊庭 陳藝緯 報導

「萊豬爭議」釋憲結果出爐!行政院去年「函告」地方政府,「禁售」萊豬的自治條例無效!今(13)日下午,憲法法庭宣示判決,行政院的函告「合憲」,大法官解釋,食品安全管理,本來就是「中央」的立法事項,另外「萊豬」是食品、也是商品,「進口管理權」也歸中央管;無法交給地方因地制宜。

司法院長兼任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說:「主文呢分三點均屬合憲。」全台最大食安爭議「萊豬釋憲案」13日宣判,大法官認為中央宣告地方自治條例無效並沒有牴觸憲法,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說:「並未逾越憲法賦予中央,監督地方自治之權限範圍。」

前年底行政院函告,地方政府禁售萊豬自治條例無效,台北台中嘉義台南以及桃園等地方議會,就提出釋憲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說:「首先這個單一國體制之下,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之立法權,仍應受憲法及中央法律的拘束。」大法官針對3大爭點提出解釋。

地方自治事項不能牴觸憲法和中央規定,食品安全管理本來就是中央的立法事項,至於不同縣市如果各自設定肉品安全標準,可能會形成跨縣市商業衝擊違反國內貨物流通自由,台南市長黃偉哲說:「因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法理之爭,那我們還是尊重,大法官會議的一個決定。」

嘉義市長黃敏惠說:「並不意外一樣令人遺憾,我們會繼續努力加強稽核,為市民的食安把關。」萊豬案去年底公投輸了,自治條例聲請釋憲又被宣告無效,其實不只萊豬未來中央解禁福食,也都可能受到影響,地方槓上中央爭議恐怕還會繼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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