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摩亞防疫狠招 曾赴高風險區國民也禁止入境

(中央社記者丘德真雪梨14日專電)薩摩亞為防範武漢肺炎擴散,連曾經到過高風險地區的薩摩亞公民,都不得進入薩摩亞,必須先在第三地停留14日確認未感染。對此,有學者指薩摩亞當局的舉動恐已違反國際法。

紐西蘭國家廣播電台(RNZ)11日報導,稍早有8名從印度出發、途經新加坡和斐濟的薩摩亞人,在返抵國門前遭薩摩亞當局拒絕人境。

衛報(The Guardian)13日報導提到,在這8名薩摩亞人出發前一天,薩摩亞政府才剛剛決定,任何曾經到過新加坡或其他高風險地區的國人,都必須要先在第三地停留14日,確定未受感染俗稱武漢肺炎的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後,才能入境。隨後有19人遭拒絕入境,包括上述8名薩摩亞人。

薩摩亞衛生部長納西里(Leausa Take Naseri)表示,被拒入境的8名薩摩亞人,可能事前並不知道新加坡已被列為高風險國家。

這19人全部返回斐濟後,被安排到斐濟第三大城納迪市(Nadi)的美拉尼西亞大飯店(Grand Melanesian Hotel),並且接受隔離。

「斐濟太陽報」(Fiji Sun)13日發表社論,抨擊薩摩亞政府竟然將國民丟給斐濟,形容這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

薩摩亞第一大報薩摩亞觀察人報(Samoa Observer)網站13日報導,8名薩摩亞人在薩摩亞的法萊奧洛國際機場(Faleolo International Airport)被拒入境時,他們的手機和現金均被當局沒收。

美國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跨國法律研究中心(Center for Transnational Law)副教授康提斯(Jorge Contesse)在接受「衛報」訪問時指出,作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締約國的薩摩亞,竟然拒絕自己的國民入境,涉嫌違反國際法。

康提斯說:「一個國家拒絕自己的國民入境,屬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行為。返回自己的國家是人權,是不得被任意剝奪的權利。那是聯合國奉行的人權原則,多項有關人權的文件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有提及這項國際基本人權。」

康提斯指薩摩亞政府的舉動,是屬於非法行為。

另外,紐西蘭國家廣播電台1日曾報導,薩摩亞外交部長西米(Peseta Noumea Simi)表示,薩摩亞政府並不打算接回滯留在武漢的薩摩亞留學生,僅交由薩摩亞駐北京大使館照顧。(編輯:陳永昌)10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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