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控食品國安法 鎮壓異議

中華人權協會與其他民團組成律師團,25日陪同蘇偉碩醫師到監察院門口,準備向「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聲請人權保護,並且一起拉著寫有「我們都是蘇偉碩」的黑色毛巾表達訴求。(季志翔攝)
中華人權協會與其他民團組成律師團,25日陪同蘇偉碩醫師到監察院門口,準備向「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聲請人權保護,並且一起拉著寫有「我們都是蘇偉碩」的黑色毛巾表達訴求。(季志翔攝)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遭衛福部告發,引發「查水表」疑慮,蘇偉碩昨天在中華人權協會等民團陪同下,赴監察院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蘇偉碩痛批食安法46條之1是「食品國安法」,大家已無法放心吃豬肉,若連討論有沒有毒的自由都被剝奪,民主自由將消失,更非人權國家,他絕不會讓國家機器用「食品國安法」鎮壓真理的企圖得逞。

向陳菊聲請人權保護

蘇偉碩昨天由中華人權協會、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等陪同陳情,在「世界人權宣言」的看板前舉行記者會,人人手持「我們都是蘇偉碩」的毛巾,向身兼人權會主委的監察院長陳菊聲請人權保護。

擔任義務律師的蘇煥智說,政府開放萊豬在政策討論期間,竟然用刑法追溯異議者,這是嚴重地對不同意見的追殺,開時代倒車;30年前他擔任台權會會長,當時的總幹事就是陳菊,過去台權會對任何政治主張受迫害的人都是聞聲救苦,主動關心協助,但現在的人權會卻像神明一樣,拜他也不會說明,被迫害、陳情抗議也沒有回應,遠不如30年前的台權會。

提政府不喜言論下場慘

蘇偉碩說,當他接到警方問訊通知後,才知道有食安法46條之1,痛批該條文根本是「食品國安法」,只要對任何食品安全政策提出政府不喜歡的言論,政府都可以拿該法條對付你,國家應該採取無罪推定,為什麼他必須帶著證明萊豬對人體有害的資料說明?他不是不願意,而是他已經在公聽會上向衛福部長陳時中說明過。

蘇偉碩批評,政府官員自己常常講錯話也沒負責,而少數執政黨立委依循民意棄權不表決行政命令,竟得說明不遵從黨意的理由,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

廖元豪認已成憲法案件

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蘇偉碩就是不折不扣的憲法案件,蘇偉碩的言論可從科學、政治上討論,難道當年鄭南榕是判刑後才自焚嗎?就是因為「政府濫權移送」才造成悲劇。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說,希望蘇偉碩能成為指標性案件,也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是玩真的,開張這麼久,藉此案讓大家看到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