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3歲女童 無照保母夫妻交保

三歲女童遭曾姓保母與丈夫鄭男毆打,檢方裁定兩人分別以十萬、八萬元交保。 (記者陳金龍翻攝)
三歲女童遭曾姓保母與丈夫鄭男毆打,檢方裁定兩人分別以十萬、八萬元交保。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綜合報導

台中市無照曾姓保母涉嫌與丈夫鄭男毆打受托的三歲女童,造成女童身上多處瘀傷,警方將兩人依傷害罪與觸犯《兒少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十五日裁定曾女十萬元、鄭姓丈夫八萬元交保。

檢警查出,該三歲女童的父母因工作緣故,將女童送托三十八歲曾姓保母二十四小時全日照顧;十三日上午女童由保母送至幼兒園時,老師發現女童頭部紅腫以及手腳多處瘀傷,立即將女童送醫檢查,經院方檢查後立即通知警方處理。

檢警指出,疑因女童頑皮淘氣,曾女與丈夫鄭男利用抓耙子等物品毆打女童,造成女童身上多處瘀傷。女童父母得知後,對曾女與鄭男提出傷害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告訴,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女童現由父母接回照顧。因曾女為違法收托,將依法開罰。

另外,高雄市黃姓女童長期遭林姓繼父施虐,不但遭限制只吃一口飯,還被虐打到全身是傷,六歲時體重更僅十三點五公斤,骨瘦如柴。高雄地院依妨害幼童發展等罪判四年二月,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