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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斑馬線擁有路權 闖紅燈仍會挨罰

行人走斑馬線,擁有路權,但如果沒依號誌行走,遭遇事故,恐怕沒有所謂的霸王條款護身!2日晚間,在台北北投區,有2名男子闖紅燈,雖然他們走在斑馬線上,但站在路中央,被小客車撞上,其中一人左腿骨折,肇事責任的比例,還有待釐清,不過,行人闖紅燈,先被警方開罰。

汽車開在路上,沿路都是綠燈,經過路口時,突然左前方馬路出現兩個人影,駕駛反應不及,撞了上去。透過路口監視器來看,兩名路人,站在馬路中間,下一秒就被轎車撞上,其中一人彈飛,摔到對向車道。

目擊民眾說,「(汽車)剛好綠燈就突然碰一下很大聲,然後就躺在那邊(地上),駕駛是一個年輕人就把車開到前面,我就拿紅色的椅子,把他(傷者)前面擋一下後面擋一下,不然躺在那邊車子一直來會撞到。」幾分鐘前,兩人還在開心吃飯,沒想到,過個馬路,卻被撞飛、倒在路上,躥聽老闆娘嚇昏頭,還說這個路口短,很多人都會搶快。

事發在2日晚上9點多。台北市北投,中央北路四段跟一德街口,當時林姓男子跟朋友吃完飯,貪快闖紅燈,又站在路中央,導致郝姓駕駛沒注意撞了上去,造成兩人手腳擦挫傷,林姓男子左腿骨折。法律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禮讓,但法官還是會根據現場狀況來判定。

北投交通分隊長傅冠淵說,「初步看起來駕駛沒有違規事實,行人有違反號誌管制的部分,後續在做事故分析研判時,都會將雙方違規事實納入研判。」這回路人貪快,急著過馬路、還站路中央,而車輛駕駛,也沒注意路況,直直衝,釀下車禍,肇事責任警方還要釐清,但可以確定的是,行人闖紅燈,不僅受傷,還得先吞300元罰單。

(民視新聞/李豫翰、蔡承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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