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挪用客戶循環性貸款 板信銀挨罰200萬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8日電)板信商業銀行前行員挪用客戶循環性貸款,動撥款項逾新台幣400萬元。金管會指出,經客戶反映、板信銀調查並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且已作適當處置,酌情開罰200萬元。

板信銀表示,事發後已積極處理與改善,日後將確實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板信銀、永豐銀及中信銀出現不肖行員或理專挪用客戶款項,針對各銀行缺失,金管會今天各罰200萬元、400萬元及1400萬元,合計開出2000萬元紅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板信銀嘉義分行前行員利用客戶預先交付已簽章空白單據,包含撥款、取款及匯款申請單等,私自代客戶申請循環性貸款動撥,且分行撥貸及存匯人員沒有依規定確實執行牽制及覆核機制,以致該名行員得以利用客戶交付單據,挪用動撥現金。

該名行員自2016年8月至2020年10月期間,私自代客戶申請7筆循環性貸款動撥,受影響客戶1戶,所涉金額約448萬元,其中實際挪用430萬元、貸款利息18萬元。

童政彰說,板信銀沒有確實執行內控制度、主管沒有善盡作業督導責任,連續4年內部稽核都沒查覺控管機制缺失,且為今天3起銀行弊案中違規行為期間最長者;不過考量板信銀主動調查及陳報缺失,且針對缺失事項作適當處置,金管會開罰200萬元,罰度相對較輕。

金管會並提出2項監理要求,第一,要求板信銀落實執行改善措施,加強法遵教育訓練,並列入內部稽核重點項目,落實自行查核及內部稽核執行的有效性;第二,要求板信銀依銀行公會「銀行業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此案違法失職行員。

金管會今天一口氣開罰3家銀行,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共有4家銀行發生理專或行員挪用客戶款項事件,合計開罰5000萬元。(編輯:楊蘭軒)1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