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 促進汽、機車產業發展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持續鼓勵民眾加速汰換老舊車輛,促進汽、機車產業發展,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請財政部、經濟部及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蘇揆也指示相關部會,在兼顧進步的需求及對民眾的照顧,多加宣傳政策外,並輔導機車行轉型、提升技術等。

蘇揆表示,本條例汰舊換新減徵新車貨物稅措施實施迄今,對改善國內車齡老化問題及防制空氣污染具相當成效,為鼓勵民眾加速汰換老舊車輛,促進汽、機車產業發展,此次修法把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的減稅優惠繼續延長5年,另為加大機車汰舊換新誘因,放寬車籍報廢或出口登記時限,以及報廢與新購機車登記人,不以同一人為限,減輕民眾汰換負擔。

蘇揆指出,除了延長貨物稅減徵措施外,今年環保署不分油、電機車,仍將給予3千元汰舊換新補助;政府已經拍板,針對購買「電動機車」者,同意經濟部持續給予每部7千元補助,若採用國產電池芯,再加碼補助3千元,請相關部會多加宣導政策讓民眾知道,落實達到環保及照顧民眾的目標。

蘇揆也請經濟部就機車產業升級轉型輔導方案中,對於傳統機車行實施予基礎訓練,讓其具備維修電動車的技能、新知及新技術,並協調電動車車廠釋出部分延長料件,如外殼、輪胎、煞車皮等,讓傳統機車行也能協助保養電動車,多一個生意的機會,讓傳統機車行得到照顧。

蘇揆表示,去(109)年在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及沈副院長大力幫忙下,推動機車行訓練計畫,以及相關機車業者跟電動機車業者應配合的做法,這部分請持續推動,讓全國二萬多家傳統機車行、修理業者,隨著時代精進與產業發展,能夠兼顧環保要求,也能提升技術,提供多元服務,讓他們能有更多就業、工作的機會,繼續為大家服務。

為持續鼓勵民眾加速汰換老舊車輛,促進汽、機車產業發展,行政院會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