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澄清 網路上不得販售隱形眼鏡

(優活健康網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針對日前外傳「網路業者若向衛生局報備,隱形眼鏡亦可在網路販售」事件,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表示此為錯誤訊息,衛生署迄未核准網路得販售隱形眼鏡。

衛生局指出,隱形眼鏡雖屬非植入性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得於藥局販售,但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去(101)年11月1日公告之「藥商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是指領有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之業者,可以自行架設或利用他人網站等郵購買賣通路,販賣OK繃、紗布、棉棒等第一等級醫療器材,隱形眼鏡非屬得於郵購買賣通路販售之醫療器材。

買眼鏡應先驗光 並諮詢眼科醫師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為確保消費者之視力健康及安全,在選購隱形眼鏡前,應先至醫療院所驗光,再依醫師處方向具有藥商資格之業者選購隱形眼鏡;另在選購有度數之眼鏡時,建議先諮詢眼科醫師。

衛生局呼籲,選購及交付產品時,可要求檢視產品之衛生署核准許可證字號,及產品其他相關說明書,並確認醫療器材之標籤、仿單及包裝之標示內容,是否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許可證字號、批號、製造日期等資訊,確認產品之合法性,並依產品使用說明書所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妥為使用,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