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爆不當管教 要女童跪爬出教室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某英文補習班一名將升小四的女童,遭補習班負責人懷疑上課偷吃蔥油餅,竟處罰她跪著將蔥油餅拿出教室丟,家屬事後得知此事,到補習班調閱監視器,證明女兒清白,儘管負責人道歉認錯,但家屬仍決定向新北市教育局陳情並更換補習班;教育局昨天派員稽查後,發現負責人確實有不當管教行為,當場依法開罰5萬元,此外,更發現該補習班有6名未報經市府批准的教職員工,同樣依法開罰5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據了解,該名家長在臉書社團爆料指出,自己就讀小學三年級即將升上小四的女兒,就讀五股區某英文補習班期間,早餐的蔥油餅吃到一半,便放進抽屜,原打算下午肚子餓時再拿出吃,但蔥油餅卻一個不小心從抽屜掉落。

補習班負責人發現後,數度大喊女兒的名字,並隨手將吃剩的蔥油餅往前方地板丟,女兒下意識跑上前蹲下來撿起蔥油餅時,負責人竟要求女兒跪著走出教室,將蔥油餅丟進垃圾桶中。

雙親得知此事後,隨即跑到補習班與負責人理論,事後經調閱監視器後,更證明女兒並沒有說謊;看到畫面的家屬十分難過,認為女兒沒做錯事情,卻無端受到如此對待。

負責人則是百口莫辯,當下立即向家屬與女童道歉,並期盼他們給她一個機會,但家屬們語氣平和、態度堅決地表示「已經完全沒有辦法,放心把孩子交給她」,毅然決然決定向新北市教育局陳情,並更換補習班。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昨天接獲陳情後,立即派員到該補習班稽查,發現負責人確實有請女童跪著出教室的情形,認為負責人對學生有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的行為,未依規定在24小時內通報,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罰5萬元;教育局更發現,該補習班現場6名教職員工,未報經市府核准,依同法條開罰5萬元並限期改善。

教育局表示,不當管教部分將由社會局進行裁處,若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狀況,將依法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解聘僱期間,並登錄全國不適任人員專區,該員不得擔任補習班的教職員工。

社會局則表示,目前全案教育局仍調查彙整資料中,案件送達後,將會請該負責人陳述意見,並視情況進行行政裁處,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開罰6萬以上,60萬元以下。

而《三立新聞網》下午3時許,致電補習班欲詢問事發狀況,但電話響了數聲後,電話便遭到掛斷,未能獲得補習班方的回應。

家屬PO文還原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家屬PO文還原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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