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應該去反離婚反外遇吧!

【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應該去反離婚反外遇吧!

Les & the City:【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應該去反離婚反外遇吧! ■AD. Lin 突然冒出來一個「捍衛家庭學生聯盟」,這些大學生背後勢力好像非常龐大,居然有本事能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然後高呼口號:「我們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不過仔細想想,這訴求滿奇怪的,這些大學生們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跟同性戀在法律上有沒有結婚權到底有啥關係呢?難道同性戀有結婚權,他們家就會少掉爸爸或媽媽嗎?要反對也應該是反對這社會的高離婚率跟外遇吧?然後有馬來西亞來台就讀的大學生說台灣要是能多元成家,會「打破數千年大華人的宗族、文化傳統」。 這些孩子真是可愛,他們可能沒先做功課,多元成家修正案根本還進不了立院門檻,怎麼就急呼呼地來反對呢?還一下子把層次提高到華人數千年文化!天啊,這些孩子連電視劇都不看的嗎?古人才是真的多元咧,皇帝帶頭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平民百姓有錢的三妻四妾、沒那麼富有的來個童養媳。然後呢,在民國24年之前,一夫娶多妻是不受法律規範的喔!因為中華民國刑法是在民國24年1月1日制定公布,當年7月1日起施行。 書都讀到哪裡去了呀?難道這就是台灣大學生的素質嗎?當然不是,那只是幾十個大學生而已,絕對無法代表全台灣的大學生們。就像一小部分宗教份子瘋狂攻擊仇恨同性戀,連帶歧視並攻擊了所有的養父母、單親家庭和隔代教養家庭,那些人並不能代表所有的教友們。 上週跟朋友們一起吃飯,聊起那些少數份子拿著聖經當令箭的仇恨言行,提起教宗方濟接受訪問時說到,教會過於糾結在反對同性戀和墮胎及避孕等議題。當然那些反對者也不會聽教宗的勸告,因為他們是以自身對聖經的解讀來仇恨歧視。大家就笑說,要是真的百分之百遵從聖經,身為教友真的很慘,因為隨便怎樣都要死,聖經利未記寫得很清楚,穿混紡質料的衣服要處死、安息日工作要處死、家人誰不信教就要殺死他。所以呢,那些堅持聖經反同性婚姻的人,對於其他誡律有遵守嗎? 仔細想想,是大家太習慣把事情都混在一起?還是太習慣去拷貝別人的價值觀?喊出「我們要有爸爸與媽媽的家!」的這些大學生們,有沒想過這口號到底是要反對什麼?我們的教育,是否該多培養孩子們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呢?(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 (圖說)捍衛家庭學生聯盟2013年11月27日在立法院表示,反對同性婚姻相關法案倉促修法,擔憂將衝擊家庭、婚姻制度及教育,並影響傳統倫理價值觀,30日將號召500人穿黃衫遊行表訴求。(圖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