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山垃圾暫置場未依規定施工 新北環保局廢止設置許可

業者未依原申請內容施工,並有擴大施工範圍的情形,違反「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環保局將廢止臨時貯存場設置許可。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業者未依原申請內容施工,並有擴大施工範圍的情形,違反「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環保局將廢止臨時貯存場設置許可。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頭殼newtalk] 新北市觀音山地區垃圾暫置場傳出疑遭濫墾,市府環保局、農業局、工務局與當地里長、議員今天前往會勘,由於業者未依原申請內容施工,並有擴大施工範圍的情形,違反「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環保局將廢止臨時貯存場設置許可。另針對業者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即擅自開挖整地部分,農業局並將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開罰6萬~30萬元。

環保局表示,新北市三座垃圾焚化廠中,新店、樹林廠已操作逾20年,八里廠也即將操作滿20年,為確保焚化廠操作穩定及效能提升,新店廠已於去年完成整建,樹林廠則於今年11月起進行2個月整建工程,八里廠也規劃於112 年進行整建。

由於焚化廠整建期間處理量能會降低,環保局在108年8月 13日訂定「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使民間清運業者可妥善暫置處理所清運的新北市一般廢棄物,以渡過整建期間垃圾處理危機。

環保局指出,該址為宏容公司依上述要點核准設置的廢棄物暫置場地,以渡過新北市焚化爐整建時處理量能降低期間。但會勘時發現,該公司未依核准的內容施作,在設置滯洪池設施及遮雨棚部分,有涉及違反水土保持法與建築法規定等情形,農業局及工務局將依法處分並拆除。

環保局表示,在許可證廢止後,業者應立即恢復綠化,未來市府各局處將共同監督相關進度,維護觀音山原始樣貌。

新北市府跨局處派員與民意代表現場會勘。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府跨局處派員與民意代表現場會勘。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