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誰是封殺桃園埤塘發電的兇手

本月初,自由時報桃園地方版有一篇不長不短的報導,身為桃園市太陽能埤塘發電承辦窗口的經發局公用事業科長江信潔公開指控……從去年十月開始,坊間出現某些埤塘種電業者向民間募資,宣稱若干年內就可回本,此後就能永遠獲利,吸引不少民眾借貸投資。有關這類業者的宣傳,市府有義務提醒,桃園市升格後推動埤塘光電,迄今才發出8口埤塘土地容許使用執照,之後因考慮對環境生態影響無法掌握,於107年10月31日宣告終止,目前仍未解禁,目前打著埤塘種電募資可能涉及囂張吸金……江信潔公開表示,目前市府已經不再推動埤塘光電,對於坊間的投資案民眾要特別小心。

科長阻擋千億商機的決策,市長不知?

坦白講,從上述江信潔的發言如此絕決,絕對不是他個人擁有多大的決策權力,而是上面長官一定有明確的交代。一般而言,申請綠能光電計畫,投資廠商必須提出計畫書,經過所在地縣市政府審核後,才會發出設備設置同意函,廠商才依據同意函進行施工。同時要和台電簽訂20年躉售合約。縣市政府在工程施作完成後,確認完全符合所呈的施工計畫,才會發出設備登記同意函,廠商也才能和台電辦理並聯並網的程序。其中最重要的「眉角」,就在設備設置同意函的核淮,只要揑在手裡,光電廠商就要求爺爺告奶奶跪下來頂禮拜託。

針對江信潔大科長的指控,彷彿在桃園建置光電設備的廠商都是涉嫌吸金的「能源老鼠」。事實上,在他發言不久前,台灣正發生史上第一件能源募資、建置後轉賣取得高獲利報酬的交易。而這件交易出售廠商雲豹能源的負責人叫賴勁麟,剛好又跟江科長的大老闆市長鄭文燦同屬民進黨最大派系……新潮流。不知江科長是否影射賴勁麟是眾多能源老鼠中最大的一隻?

20161115-SMG0045-001-賴勁麟。(取自維基百科,Rico Shen攝)
20161115-SMG0045-001-賴勁麟。(取自維基百科,Rico Shen攝)

與桃園市長鄭文燦同屬新潮流系的賴勁麟,正是雲豹能源科技公司董事長,大賺綠電財。(取自維基百科,Rico Shen攝)

賴勁麟如果是大老鼠,鄭文燦是什麼?

前立委賴勁麟(中華電信相關企業上市公司神腦董事長)擔任董事長的「雲豹能源科技公司」,之前兩度將電廠發電利益,賣給美商貝萊德資產管理。甚至它的子公司「兆洋」,也將標得的兩個國產署太陽能電廠土地標案,轉手賣給英商GRP II TAIWAN UK LIMITED。這種「靈活的財務操作,令人歎為觀止」。

兆洋公司在2018年10月,以將近14.7億元台幣賣給英商。2019年6月又以價格標搶得高雄美濃與台南善化的國有非公有地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兆洋公司董事長張建偉表示:「太陽能產業從開發、建置到運轉,不同階段皆可待價而沽,成為國內外金融、地產、私募基金投資鎖定的目標。」不過這樣的正式公開募資,是否被江科長視為老鼠會的吸金?

原本桃園的「埤塘光電綠能計畫」,規劃在三年內選擇約300口、占地1650公頃的無重點灌溉埤塘來建構太陽能發電系統,目標660百萬瓦(MW)。桃園市府也請內政部針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桃園埤圳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等相關法規進行修正。當時行政院長賴清德特別指派政務委員吳政忠、張景森兩人負責,會同經濟部、農委會等部會,與桃園市政府共同為埤塘太陽光電研議解套方案。最後,以不規劃納入環評、但需符合景觀設計及生態考量為方向。並透過農田水利會灌排要點的修正,讓桃園市府可用行政規則處理,有彈性的為埤塘太陽光電解套。

20191017-雲豹能源與貝萊德合作案中,包含台中文山掩埋場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量為6.19MW,為國內有效活化閒置土地、開發綠能的成功案例。(取自雲豹能源官網)
20191017-雲豹能源與貝萊德合作案中,包含台中文山掩埋場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量為6.19MW,為國內有效活化閒置土地、開發綠能的成功案例。(取自雲豹能源官網)

雲豹能源與貝萊德合作案中,開發大面積太陽能光電。(取自雲豹能源官網)

賴清德力推光電產業,誰在背後扯後腿?

原本推動埤塘、水庫等水域太陽能發電,是2017年賴清德行政院長任内力推的重要政策,全台灣也有多處陸續建置。但是鄭文燦卻不買單,剛開始先敲鑼打鼓、沿街喧嘩,但是詭異的是過没多久,鄭文燦卻突然全面喊停,甚至編派了很多莫名其妙又令人傻眼的荒謬理由,箇中原由頗耐人尋味。

原本埤塘的功能在提供農田灌溉用水,農田水利會每年都在非灌溉期間,針對埤塘的各項功能安全進行檢修,以利來年開春後灌溉用水供應順利。國外有許多結合湖泊、水庫、埤塘等水域建置太陽能光電的成功案例,所以並不會因設置光電系統而損及原有水域的功能。

據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表示,桃園地區的埤塘跟一般大眾印象中的湖泊水塘完全不同。水利會的埤塘是人工築堤圍堰,絕大部分都是浮出水面(高出地平線)的人工蓄水池,所以根本也没有防洪滯洪的功能,這跟自然形成的湖泊、濕地不一樣。濕地是自然形成或經人工向下深挖的凹地和池塘,所以會有隨著水線高低而演變出各種生態。人工埤塘只能算是土堤做的水塔,水塔内的水高於農地,需要水時打開閘門放水灌溉,水塔裡的生態本來就非常有限,水鳥要棲食都有困難,所以也絕對没有防洪的功能。萬一碰到大缺水時,灌溉用水被挪做工業使用,埤塘無法透過水庫和大圳取得水源補充,就會發生見底乾涸的情形,哪來的生態保育?

目前野鳥協會、環保團體出面抗議,癥結點在於分不清楚桃園埤塘和傳統濕地的不同。埤塘很少像濕地有豐富的生態食物鍵,所以做為光電使用影響也相當有限。另外,過去桃園、石門兩個水利會曾經發生土堤崩潰,因埤塘高於農地,埤塘中的池水淹毁週邊農田、住家和工廠,水利會還得出面賠償住家和農民的損失,這就好像河川潰堤淹水一樣。

20191016-風數據/綠能專題。桃園埤塘。(尹俞歡攝)
20191016-風數據/綠能專題。桃園埤塘。(尹俞歡攝)

桃園埤塘發展光電。(資料照,尹俞歡攝)

索取高額回饋金未遂,翻臉停止建置

黃金春指出,桃園農田水利會僅出租土地做太陽能光電的設施,在不能影響灌溉功能、設施安全管理和水質維護等三大主要目標的前提下,水利會為多角經營、擴大收益,才同意配合中央的政策,把所屬埤塘釋出給光電業者。黃金春認為,農地休耕每期每公頃才約八萬,兩期合計16萬。桃園水利會經內部研議後才訂定每公頃每年25萬的租金,收益遠高於休耕補助。如果以埤塘建制的建蔽率不得超過50%計算反推,還原每公頃的租金高達50萬。不計施作和材料的成本,理論上還比目前台糖、台塩的土地租金高。

據消息權威人士爆料,外界有業者指控桃園市政府,疑似要求高額的回饋金未遂,因而才決定廢除終止(非中止)埤塘發電。事實上回饋金的金額需由中央議定,費用也全歸中央所有。桃園巿政府曾經為了地方收取回饋金一事行文中央,卻被財政部狠狠打臉,回覆指稱埤塘原為灌溉使用,在地目未變更前,没有收取回饋金的名目,地方不得私征雜稅苛捐。像這種「此路我開、此樹我栽」的勒索過路財,宛若當年汐止廖學廣的鎮長稅。因強取未遂就拿百姓開刀,和官兵扮強盜何異?

假藉各種手段,目的在搶奪決定權

桃園市府之前也假藉名目、突發奇想,要求光電業者提出景觀設計規劃,而市政府則針對埤塘景觀設計擁有審核權利。事實上,埤塘主要(唯一)功能是灌溉,跟週邊景觀完全不相干,市政府只是想要藉此手段搶走埤塘的管理權,變相在水利會改變組織為公務機關前,把利益的黑手伸進水利會。但是高於農田水平面的埤塘,根本無休閒、遊樂的功能,更與景觀設計無關,水利會基於灌溉、管理、維護水質三大理由堅決反對,最後讓市府知難而退。

更好笑的是桃園市政府假託農委會,自彈自唱又自演說願意當溝通平台,想要整合水利會的埤塘使用,目的在逼水利會交出埤塘出租的決策權。但是埤塘是水利會的財產,又具有特殊的指定功能,怎可能由市府擁有決策權?把水利會變相淪為桃園市的附屬單位。甚至因為桃園水利會下轄埤塘跨越新北、桃園、新竹縣等三縣市,桃園市政府竟要求新竹縣要一起併肩合作,同步要求索取同價的「回饋金」。所以桃園市府故意阻礙埤塘發電的重要内幕,在於用回饋金拉幫結派、擴張勢力,日後一統北台灣的政治江湖,進而擁兵自重、逐鹿台灣。

以上桃園市政府的荒謬作為,估計鄭文燦會矢口否認,最有可能是由經發局公用事業科長江信潔出面斥為子虛烏有、蓄意扭曲。不過官字兩個口,初一十五講的絕對不一樣,我們只有繼續看下去,這棚戲是精彩開演還是收攤散場?

*作者為社會觀察家,台灣文化資深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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