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健保費逾千萬 板橋國泰醫院長駱長樺緩起訴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7日電)板橋國泰醫院院長駱長樺遭控詐領健保給付及補助款約1070萬元。新北地檢署考量駱長樺坦承犯行,繳回所有犯罪所得,依詐欺取財等罪予以緩起訴,並須支付5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指出,板橋國泰醫院因人力調度關係,由板橋中興醫院麻醉科張姓醫師支援板橋國泰醫院,駱長樺想節省人事成本,與楊姓、陳姓護理師共謀,偽造張姓麻醉醫師的印章。

檢方查出,在民國90年到107年間,駱長樺執行手術時,他交代楊女代替醫師執行麻醉前評估、製作麻醉前評估表及術後止痛說明書,填載麻醉同意書中的醫師聲明欄後,蓋上偽造的醫師印章,交給病患或家屬簽章。

駱長樺還指示楊女代替麻醉科醫師進行麻醉手術,製作麻醉照會單、紀錄表等文件,最後由陳女蓋上偽造的醫師印章。駱長樺等人再將不實文件交由院方行政人員申報健保麻醉給付,總計約詐得新台幣1020萬元的健保給付費用。

檢方還查出,101及102年間,駱長樺與醫院莊姓財務經理、廠商等,持不實文件虛增費用,向衛福部申請實施電子病例及互通補助,以此方式詐得浮報的補助款共50萬元。

偵查時,駱長樺坦承犯行,繳回1070萬元,表示知錯,因此檢方依詐欺取財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給予緩起訴處分,須支付5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楊姓、陳姓護理師也獲緩起訴,須分別支付5萬元及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涉入詐領補助款的莊姓經理、2名廠商亦獲緩起訴,並分別支付5萬元、5萬元及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編輯:李錫璋)11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