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補助款還收賄!北市「章魚里」里長 6年貪39萬遭起訴

天玉里里長遭起訴。(圖/Facebook潘錦雄愛在天玉里)
天玉里里長遭起訴。(圖/Facebook潘錦雄愛在天玉里)

有選舉「章魚里」稱號的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其無黨籍里長潘錦雄,被檢調人員查出,從2014年當選里長後,涉嫌詐領里鄰建設等經費,還接受業者賄賂,6年來總計貪汙了39多萬元。今(2)日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等罪將潘錦雄起訴,另外還有8名涉案業者,分別獲得緩起訴與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潘錦雄2014年開始擔任天玉里里長至今,不過他從2016年至2021年間,卻涉嫌利用買蘭花、餐盒、燈籠,或租用舞台車、帳棚以及聘僱清潔工機會,要求禮儀社、園藝公司、食品公司等8家外包廠商業者,配合開立金額較高的不實發票、報價單,再由不知情的里幹事送到士林區公所、士林區焚化爐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等單位,進行請領、核銷補助經費,藉此侵占公款。

北市天玉里被稱為選舉章魚里。(圖/TVBS資料畫面)
北市天玉里被稱為選舉章魚里。(圖/TVBS資料畫面)

此外,2017年潘錦雄委託某間企業承包天玉里乾粉滅火器的性能檢測工作,約定每支單價250元,數量360支,總價9萬元。交付工程款時,潘錦雄卻暗示李姓業者「應有所表示」,李男為了3年後可以再獲承包權,交付1萬5千元賄款。3年後潘果然又找上李男檢測滅火器,這回又說「你看你要收多少」,藉此再獲1萬5千元賄款。

根據檢方調查結果,潘錦雄6年下來一共貪汙了39萬8372元,今(2)日士林地檢書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將潘起訴。至於配合浮編金額、製作假發票以及行賄的廠商共7人,因認罪獲得緩起訴,需分別向公庫支付3至6萬元不等,還有一名廠商則因死亡獲不起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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