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創炒股撈4億 前瓊瑤電影小生遭訴

誠創炒股撈4億,台北地檢署(見圖)起訴誠創負責人馬永玲。(本報資料照片)
誠創炒股撈4億,台北地檢署(見圖)起訴誠創負責人馬永玲。(本報資料照片)

上市公司「誠創科技」負責人馬永玲,涉嫌在2016年到2017年間,勾結前證券副總兼股市作手許國樑、人頭大戶鄭國良等人,一再拋出誠創利多訊息,辦理現金增資及可轉換公司債套利,進場炒作誠創股價,惡意坑殺投資人,犯罪所得高達4億998萬多元。台北地檢署3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馬永玲、許國樑、鄭國良共9人,並請法院沒收4億多元犯罪所得。

被起訴9人中,許國樑的紀姓友人因供出馬男等人炒股事證,獲檢察官同意轉為「汙點證人」,建請法院減刑或判免刑。同案正泰旅行社負責人洪清陽與姬姓前妻等4人獲不起訴。但姬女另涉銀行法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

馬永玲過去曾是主演瓊瑤電影的一線小生,也是已故商業大亨馬志玲三弟,因此案先前遭地檢交保400萬。

起訴指出,馬永玲2016年為開發新產品及拓產市場,計畫投入製造多晶藍寶石產業,有資金需求,因誠創長期股價低迷,為提高現金增資股價快速募資,並趁股價上漲之際,出脫他的大華、福甸、海灣等公司持有的誠創股票,遂與股市作手許國樑集團合謀炒作誠創股價。

馬永玲9人炒股分3階段,分別是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的炒股初期;2017年3月1日至同年9月15日的將股價維持高點,大量出售大華、福甸公司持股、護盤至完成辦理現金增資及可轉換公司債;2017年9月16日至同年12月31日,完成辦理現金增資及可轉債至閉鎖期過後,以利大華等3家公司出股持股。

其中誠創公司2017年9月辦理現金增資,馬永玲等人藉此套利9997萬多元,加上發行可轉債3億元,及炒股獲利1000萬多元,不法獲利共4億998萬30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