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監督NCC主委?

(本報系資料照片)
(本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華視的跑馬燈烏龍事件衍生出一連串的問題,再加上NCC屢屢被質疑有意輕縱華視,讓公廣集團的形象幾乎一夜崩盤。NCC主委陳耀祥當初力保華視上架52台黃金頻道,如今卻說這些失誤都是華視的內部管控問題,責任不在NCC,這種包庇、失職又理盲的言論與作為,徹底砸碎NCC作為獨立機關的臉面,已喪失通訊傳播機關最高監理單位的威信。

華視的荒謬有目共賭,新聞台的新聞一連三錯,還牽涉國安,又牽扯出企圖將政府標案偽裝成獨家新聞的離譜行徑。《預算法》對政府置入性行銷早有明文規定,NCC對商業行為的節目廣告及新聞置入也嚴格要求,華視有沒有刻意規避法律要求的標示,NCC很容易就調查清楚了,不需要強詞奪理。

但華視的內部控管為什麼會有這麼嚴重的問題?首先,華視本來就長年虧損,財務與人力配置的資源都遠遠不及其他有線電視新聞台;其次,華視是自負盈虧的公廣集團成員,沒有政府挹注預算,自知缺乏市場競爭力卻又未能積極經營。然而,陳耀祥認為只要上架52台,華視就有希望、就會成長,不過很顯然的,揠苗助長的結果卻更慘,華視新聞台的接連失誤正好踩在公廣集團的痛腳上,就算高層下台、對員工懲處也沒辦法停損輿論的批評。

因為真正的問題是NCC的扭曲心態,而不只在華視內部。華視如果知錯能改,新任董事長鄭自隆上台後,到新任董事選出前的看守期間,或許還能亡羊補牢。畢竟華視雖沒有政府固定提撥預算,但經常投標並執行政府標案,過去又有前瞻計畫大筆補助「超高畫質電視攝製及後製中心」及相關人才培育計畫,軟硬體設備不至於多落後,「不要再錯」的專業底線應不難做到。

可是,華視出包後,陳耀祥卻早早就聲稱華視的錯誤「沒有那麼嚴重」,甚至說行政調查結果至少要3到6個月才會出來,這麼一來可能超過華視8月底營運評鑑的時間了,NCC想要「以拖待變」,讓華視順利通過這次評鑑的意圖昭然若揭。NCC成立十多年來,從沒有為了一個電視台護航至此的例子,陳耀祥圖的到底是什麼?難免讓人有政治聯想。

就算在野黨立委的炮轟,陳耀祥都不以為意,但當行政院長蘇貞昌都說華視犯下的是荒謬的錯誤時,NCC主委也可以聞風不動嗎?很在乎烏紗帽的陳耀祥難道真要等到行政院受不了輿論的批評親自出手嗎?

如果陳耀祥不健忘,應該記得上屆NCC主委就是在蘇貞昌的「震怒」下提出請辭,而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6條,NCC委員若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行政院長得予以免職。也就是說,NCC督導華視營運計畫執行效率不周,導致內部管控嚴重失誤,亦忽視行政院的上級指導,應該已經達到該組織法所提的失職行為。或許,現在能夠讓NCC主委有所反省的監督者不是朝野立委.而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了。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