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羅智強下駟對上駟的算計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監察院長陳菊。   圖:新頭殼合成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監察院長陳菊。 圖:新頭殼合成

[新頭殼newtalk] 監察院第5屆第69次廉政委員會議抽查出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等政黨,以及107年九合一選舉的部分縣市長、議員擬參選人進行查核,其中台北市市議員候選人羅智強被核定查核,請大家別忘記當時的時空,馬系監委是佔監察院中絕大多數。

而接任的陳菊為第六屆監察院院長,本應完成第五屆的交辦事項,擔任過總統府發言人的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竟然與游淑慧與民政局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在臉書連發3篇並召開記者會,指監察院利用公權力造假栽贓構陷,痛批監察院長陳菊「比張天欽還囂張」,要求陳菊及民進黨踹共、道歉。

事實上監察院也不只是抽查羅智強,而有各黨派的候選人被抽查到,如果有錯誤或誤植其實提出說明或修正,但羅智強卻形塑自己被政治追殺的樣子實在是可笑至極,說自己有八千多筆捐款,其中有四筆又誤也沒有什麼,說監察院是刻意找他麻煩,監察院在上一屆抽查候選人301件、政黨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計抽查12件,查核後,包括民進黨等有13件申報內容有疑誤,監察院去函請求釐正資料,這都是「行政溝通」,並沒有關係到「罰款」。

如果依法論法來看,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與政黨有申報會計報告書的義務,申報內容包括收支對象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金額、用途等;如果是3萬元以下的收支對象,除姓名外,身分證、地址、電話只要擇一記載。

如法有明文規定無論金額大小都要查核,羅案3筆金額中比較小的,監察院同意他改為「匿名捐款」;另一筆金額較大,監察院也會函請內政部協助查明。羅身為民意代表,本應作為表率,反而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居心叵測,試問監委做出決議與調查陳菊何辜?筆者這次也參選立法委員,監察院的政治獻金與查核作業都在電腦上進行,一有錯誤大多都會進行補正要求,而且政治獻金法也一清二楚,不應該刻意放大掩飾錯誤,形塑自己被政治迫害的樣子,而藐視法律規定,電腦系統有他的表準模組,不可能因為你是羅智強,大費周章要特別設計一套For羅智強的。

羅智強是國民黨內跟蔣萬安PK的市長候選人,當然羅智強什麼都想選,從總統、立委、市長他都想要選,但是一個簡單的政治獻金申報案,羅智強都要擴大去掩蓋自己的錯誤,如果讓羅智強當選那還得了,真的會視台灣的法治如糞土。

還記得今年五月,柯文者市長在臉書批評,如果連國家的法務部次長都能說出:「30元是法務部歷年查察賄選的一定標準,不是絕對標準」難怪人民要問,這個標準由誰決定?難怪人民難以信任司法。他也強調,法律是用來遵守的,不是拿來參考的!當時羅智強還按讚。跟今日事件對比難道是巧合,其實兩個人已經相知相惜?當時選市議員的時候不是大動作的要監督柯文哲,兩個人也一度交鋒,時間沖淡了一切?

而且去年十一月的時羅智強還在臉書分享了柯文哲誇獎他的連結,寫到『柯文哲市長說「像國民黨議員羅智強就很有氣魄,羅智強說他完全不接受這種違建的陳情,如果每個議員都像羅智強這樣有guts、氣魄,讚啦」有朋友說,柯文哲是用羅智強在當擋箭牌,沒關係,我願意幫柯市長抵擋關說違建的壓力….』一個市長、一個議員,忽然間對於法律都有獨到見解,而且都是共同可以在法律上妥協的互相解釋。

今天羅智強『竹竿裝菜刀』的做法針對陳菊院長,也沒有什麼好意外的。兵書上寫:下駟對上駟。以羅智強對陳菊,羅智強不論在民主貢獻、在社會歷練跟陳菊皆有天淵之別,用烏龍轉桌的低級抹黑弄臭了陳菊,羅智強是穩賺不賠的。羅智強政治性格強烈,目的即是劍指台北市長寶座,再不濟混個立法委員做做也比他現在一個小議員來的稱頭,想一再用這種不入流抹黑陳菊手法拉高羅的政治身價,技壓在立法院真刀實槍舌戰陳時中的蔣萬安,這種算計也只有小強才樂此不疲!

作者:張銘祐/社運工作者/媒體工作者/政治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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