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違建工廠大火 負責人過失致死80萬交保

台中市豐原區倉庫大火釀4死,市府已通知違建人限期拆除。(陳淑娥攝)
台中市豐原區倉庫大火釀4死,市府已通知違建人限期拆除。(陳淑娥攝)

台中市豐原違建工廠大火釀4死2傷,中市消防局火災調查小組30日初步研判,起火原因不排除電焊作業火花,引燃油漆溶劑揮發氣體而造成火災;台中市都發局認定工廠為違建,昨通知違建人14日內拆除;台中地檢署訊後依過失致死罪,諭令工廠詹姓負責人80萬元交保。

雅速達公司從事通風設備製造,今年租用豐原東洲路一處夾層鐵皮屋當倉庫,邱姓廠長29日帶著8名員工到倉庫施作地面塗裝作業,傍晚7時許2樓突然竄出火舌,造成邱等4人逃生不及葬生火窟,另黃男等2人則分別輕重傷。

消防局指出,邱姓廠長等9人在2樓夾層施作地面塗裝作業,右牆突然竄出火光,2樓500平方公尺瞬間陷入火海,離樓梯較近的5人成功逃生,其中正在攪拌油漆的黃男全身50%二至三度燒燙傷;邱等4人被找到時已無生命跡象。

這起違建大火造成4死2傷慘劇,由於當時1樓右牆疑在施作電焊作業,警消及檢方昨上午前往火場勘察,不時對著右牆比畫及拍照,接著爬樓梯上2樓夾層仔細查看。

經消防局火災調查小組初步綜合分析研判,起火原因不排除是電焊作業的火花引燃油漆溶劑揮發氣體造成火災。

都發局指出,經查起火處為「雅速達公司」,現場為2層鐵皮建物,內部設立貨架,初步判定屬倉庫,無辦理特登納管,亦無工廠列管、稽查紀錄。昨已依規開立違建認定通知書,並通知違建人14日內拆除,此案違建因火災事故已危害公共安全,如期限內未自行拆除,將依規執行強制拆除。

雅速達公司2020年也曾發生職業災害,造成黃姓勞工下半身癱瘓,該公司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遭市府處3萬元罰鍰。針對火災當晚員工是否有超時狀況,勞工局將進一步了解。

檢警昨再度到火場蒐證,檢察官傳訊雅速達詹姓負責人及員工等6人調查,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詹男以80萬元交保,員工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