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 行政院核定延長4年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輛,達成環保減碳,行政院核定,原本今(2021)年底到期的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將再延長實施4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希望扶持相關產業鏈發展,並助攻「2050淨零碳排」的政策目標。

據統計,國內目前電動車數量合計約54萬輛,其中電動機車有52萬1,336輛、電動汽車有1萬7,225輛,尤其今年1至10月,國內電動汽車新領牌總數達5,262輛,年增19%,包括保時捷、奧迪、現代、凌志都在今年新上市電動汽車。

電動車減徵貨物稅優惠從2017年1月28日上路後,到今年10月已經有43萬輛電動車受惠,2017年減徵稅額4.39億元、2018年5.39億元、2019年7.17億元、2020年21.01億元,呈現逐漸成長趨勢,今年前10月也已減徵20.6億元,累計減免稅額超過58億元。財政部認為,延長優惠應有助推動「2050淨零排放」及國家永續發展目標,並達成節能減碳、實現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條例規定,民眾於2017年1月28日至今年底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車輛,可免徵貨物稅,電動小客車免稅金額限新台幣140萬元。優惠期間原本只到今年底,但考量國內購買電動車輛占比仍偏低,相關產業鏈也還在起步階段,加上配合國際設定汽車電動化或燃油新車禁售時程,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因此延續電動車輛貨物稅減徵優惠。

至於牌照稅方面,依牌照稅法第五條規定,電能機車牌照稅由地方政府訂定,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而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優惠至今年底,政院近期已拍板通過延長至2025年底,只須送到立院審查完成三讀即可施行。

原文出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