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南加大 為兒安排職位 洛市人權議員遭陪審團認定有罪

已經停職17個月的洛杉磯市議員雷利-湯瑪斯(Mark Ridley-Thomas)30日由聯邦大陪審團認定有罪,處分訂於8月14日宣布,雖然委任律師已經表態將會上訴,但此一決定已然重傷雷利-湯瑪斯的名譽與政治地位。

過去30年來一直是洛杉磯政壇要角的雷利-湯瑪斯,曾經以民權與種族代言人著稱,但他為了兒子退職後進入南加大一事,竟與社工學院院長弗林(Marilyn Flynn)勾串,涉及19項罪名。陪審團最後判定七項罪名成立,包括合謀、賄賂、郵件背信(honest services mail fraud)與四項匯款背信(honest services wire fraud)。

宣判當時,雷利-湯瑪斯一言不發,與之前接受審判時的沉默態度相去不遠,事後也未接受媒體訪問。不過,疑似與本案有瓜葛的洛市市長貝斯(Karen Bass)表示,雷利-湯瑪斯的定罪是洛杉磯悲傷的一天,而這也是她個人的感觸,畢竟雷利-湯瑪斯曾經是對市政助益良多的政治領袖。

陪審團團長Kirsi Kilpelainen指出,成員對於雷利-湯瑪斯的不當行為是否涉及刑責意見不一,經過五天的討論後,雷利-湯瑪斯要求弗林代匯10萬元至兒子基金會成為判定關鍵,「這項行為明顯背信,也涉及隱匿犯行」。洛杉磯時報認為,雷利-湯瑪斯的判決除了是洛杉磯聯邦檢察官的集體勝利,也是聯調局(FBI)幹員阿德金斯(Brian Adkins)的勝利,因為後者在審判過程中力抗辯方反撲。

整起案件的概要如下,雷利-湯瑪斯的兒子原為州議會議員,以健康理由退職後,雷利-湯瑪斯希望幫他在南加大找個位置,因此與前院長弗林串聯。弗林當時甚至在電郵中表明,其子當然可以來南加大,而且領到全額獎學金,「因為(時任聯邦眾議員的)貝斯就是這樣」。不過貝斯從未被起訴;弗林在認罪後,訂於9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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