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集點排除垃圾食物? 食藥署:未定案

超商集點排除垃圾食物? 食藥署:未定案

新頭殼newtalk2014.02.11 翁嫆琄/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喜歡到超商購買糖果餅乾,順便集點換贈品,為了防止兒童食用太多垃圾食品,衛福部食藥署擬將超商的集點活動納管,未來民眾到超商購買零食等商品,可能無法列入集點消費額度內,遭外界批評,食藥署真的是管太多了。對此,食藥署說明,的確是有學者建議限制超商集點活動排除垃圾食物,但食藥署還要討論是否可行,尚未定案。

食藥署去年11月預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限制高油、高糖、高鹽類的垃圾食物廣告促銷。內容要求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30%以上、飽和脂肪酸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每百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之反式脂肪含量為0.3公克以上、每大卡含鈉量為1毫克以上、以及糖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上述食品都將納入促銷限制。

除了速食店的漢堡、可樂等商品通通列入限制項目外,也有專家建議,超商集點活動也需限制垃圾食品,零食、飲料等不應加入集點活動,以降低兒童購買的欲望。不過,這項作法也遭外界批評實在管太多,部份民眾認為,參加集點活動的多為成人,何況超商贈品大多並非玩具,而是生活用品,對兒童誘惑不大。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則澄清,食藥署確實有提出類似草案,目前各界對於垃圾食品不得在兒童頻道廣告、速食業者不得於兒童餐加贈玩具等皆有共識,但是有關超商集點活動是否納管,則還在討論當中,仍有爭議。

食藥署企科組科長何淑惠說,這項草案最快今年6月公告,明年6月實施,食藥署還需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有關集點的部分會列入考量,但目前主要針對的是加贈玩具,或者是以玩具為獎勵的方式,而超商贈送的杯子、文具等,並不在列管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