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斑馬線不讓!短裙妹怒踹車門反擊 警察說話了

台灣遭外媒評為「行人地獄」,警政署從昨(1)日起嚴格針對路口不禮讓行人大執法。高雄一名OL在行經路口時,一輛轎車直接穿越斑馬線,沒有禮讓,這位穿著短裙的OL氣得伸出美腿狠踹轎車車門,影片被網友放上網路引發熱議。

高雄苓雅警分局證實,影片中不禮讓行人的事件發生在高雄中山二路與新光路口,雖未接獲報案,不過檢視影片內容,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3600元,已針對轎車違規行為予以舉發;至於行人狠踹轎車,若車輛因此毀損,車主可提告毀損罪。

斑馬線,路口大執法,行人,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斑馬線,路口大執法,行人,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轎車斑馬線沒有禮讓行人,短裙妹氣得伸腿踹車門。取自社會事影音

網路社群《社會事影音》貼出一段影片,一位穿著套裝、窄短裙的OL正準備過走斑馬線過馬路,一輛轎車卻沒禮讓,直接開過斑馬線,OL一氣之下,伸出腳狠踹右後車門,她自己也因用力踹車,差點跌倒。

苓雅警分局表示,此事發生在4月29日下午5時47分,地點位於大遠百旁,研判轎車沿中山二路北向南方向,右轉新光路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先行,導致行人憤而以腳踹轎車。

警方說,根據影片內容,轎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已針對轎車違規行為予以舉發,並循線通知相關人說明。

至於行人的部分,若涉及車輛毀損,車主可依法提告毀損罪,後續將等車主到所後,確認該車是否有車損及詢問車主提告意願。

斑馬線,路口大執法,行人,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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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裙妹要過斑馬線,轎車卻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斑馬線,路口大執法,行人,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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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裙妹一氣之下,用腳踹車門。取自社會事影音

斑馬線,路口大執法,行人,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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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裙妹踹車門後一度重心不穩,差點跌倒。取自社會事影音

苓雅警分局交通組長徐志宏表示, 警政署從昨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等。

經統計苓雅分局執行「全國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昨天共取締告發79件,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16件。

徐志宏指出,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規則,注意禮讓行人,另也呼籲行人,如有遇車輛未禮讓,務必循理性態度報案,請求警方到場取締告發。

斑馬線,路口大執法,行人,不禮讓行人,取自社會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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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裙妹用力踹車門。取自社會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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