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台附陰性證明遭疑違憲 陳動怒

在桃園機場入境管制區內,1名防疫人員正在查驗旅客的健康聲明書。(范揚光攝)
在桃園機場入境管制區內,1名防疫人員正在查驗旅客的健康聲明書。(范揚光攝)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未來海外國人如無法取得登機前3天的核酸檢測證明將無法返國,但緊急協處、來自無自費採檢國家及經指揮中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但仍引起不少民眾反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被問到恐影響海外國人返國權益是否違憲時罕見動怒,強調「他還是可以回來啊,不過出國念書就要承擔感染風險。」

陳時中昨天表示,12月1日起若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的PCR檢驗證明,將不得登機返台,若有違規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台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且若是新冠確診者因搭機傳染他人,更需負相關刑事責任,同時亦公布配套措施,強調若符合以下三種情形,可免除罰則。第一,申請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緊急就醫專案者,可在機場報到時填寫切結書與證明文件,待入境後再進行自費採檢。

第二,若來自無法自費採檢國家,也可免除罰則,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全球無法自費採檢的國家僅有吐瓦魯、紐埃、斐濟、東加四國,因此絕大多數與我有直飛航班的國家都能採檢。第三,經指揮中心專案同意者,例如必要的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即可向航空公司報到並簽切結書入境,後續防疫檢疫措施依專案核定的方式辦理。

但這些配套辦法仍無法保障海外留學生、經濟弱勢者的返國權,陳時中昨被媒體詢問相關問題時態度強硬,指國外有各種不同疾病,出國都有一定風險,這些風險要自己承擔,經進一步追問,此措施是否變相只允許有錢人付罰金入境?陳突然動怒回「我無法跟你談」,隨後就快步離去,不願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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