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人正確申報「WATER FILTERS 陶瓷濾心」稅則 加速貨物通關

【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高雄關表示,邇來有進口人報運進口「WATER FILTERS 陶瓷濾心」,申報貨品分類號列第8421.99.10.00-5號「過濾芯子(供立即使用者)」, 第1欄稅率3%。經審核結果,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下稱HS註解)之詮釋,依其材質為陶瓷,則該陶瓷濾心非屬第8421節貨品範疇,應改列貨品分類號列第6909.90.10.00-9號「自來水過濾器」,按第1欄稅率7% 核課計稅。

該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第84章章註一(乙)及第69章章註一〕及六規定,及參據HS註解第69章第一分章總則、第6909節及第8421節「本節不包括主要以陶瓷或玻璃製成之過濾器(分別歸屬第69或70章)」之詮釋,案貨屬家用之自來水過濾器陶瓷濾芯,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6909.90.10.00-9號 。

該關籲請進口人報運是類貨品進口時,應依據前揭海關進口稅則及參據HS註解正確申報貨品分類號列,如對貨物之貨品分類號列或相關輸入規定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備齊申請書等貨物相關文件(請至財政部關務署首頁>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項下載),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以加速貨物通關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高雄關稅則預先審核服務電話(07)562-8262,如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