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年心情低落就應進行諮商

憂鬱症(輕鬱症)的診斷標準為二年,如有半年以上心情低落,就應進行諮商,以免症狀惡化。執業心理師高育仁指出,憂鬱症個案通常關閉與外界的聯繫,尤其是心靈的互動,少數人會多給自己些機會,若一旦找出憂鬱來源,就如同迷路者獲得指南針一般,較容易找到該走的出路。

如有兩年以上情緒持續低落且有下述兩項以上符合,即可能被診斷為憂鬱症:一、有睡眠障礙,睡得太多或不足。二、經常食慾不振,或習慣性暴飲暴食(暴食症)。三、由於自信心降低,容易優柔寡斷。四、對原本有興趣的事物,因心情低落不願參與。五、對生活不抱太大希望而悲觀,時有輕生念頭。

高育仁表示,很多人認為患者的症狀多半為鬱鬱寡歡,但患者也經常因壓抑內心痛苦,出現情緒失控的暴怒現象,需多加留意。一般憂鬱症諮商會讓患者先多談情緒低落的原因,每位個案都有不同的故事,諮商心理師會在短時間內掌握個案的關鍵困擾,並提出專業的諮商計畫。再與個案討論參與戶外活動的計畫,我們的經驗是,當個案帶著重燃的信心走出戶外,就不再是拖著疲憊的身心度日,而是為迎向更有意義的生命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