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占官署 基層警嗆如何柔性

中國時報【陳鴻偉、胡欣男、吳家豪╱台北報導】

當年任職中正一警分局長、負責帶隊指揮的現任彰化縣警局長方仰寧昨表示,這次判決對象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不是他個人,其實不便多表示意見,但對於當天警察執法的尺度,如果可以持續上訴,尋求其他法官見解,讓真理越辯越明,對司法論辯未嘗不是一件對的事。

抗議者殺紅眼 執法有困難

台北地院判決北市警局需國賠百萬元,傳到當年第一線執勤的基層員警耳中,多半忿忿不平,有員警表示,法官說警察執法逾越比例原則,但當天現場瞬息萬變,不少抗議者殺紅眼就是要衝要砸,更有人打定主意,就想受傷製造衝突搏取版面,警察要怎麼柔性勸阻?

還有官警指出,太陽花的連串抗爭,許多同事不眠不休,長期在立法院、行政院周遭執勤維安,抗爭者無視管制線,執意在各機關亂衝亂撞,警方只能依法制止,而世界各地的陳抗活動,有哪一場可以做到「柔性」?一定不免雙方都會有人流血掛彩,當時的驅離行動也有上百名員警受傷。

依法制止驅離 上百警受傷

基層員警不滿地表示,希望政府和司法界不要有太多政治色彩,此例一開,以後各種陳抗是不是只要民眾流血掛彩,警察就要賠錢?還是只有顏色「對」的陳抗才有國賠?

像之前軍公教反年改,在立法院爆發流血衝突,政府跟特定媒體就指稱他們是「暴徒」,明明一樣是警察執勤、勸阻,就不用管「比例原則」?基層認為根本是兩套標準,讓執法莫衷一是,甚至產生寒蟬效應,軟弱執法。

還有員警指出,沒有親身參與街頭陳抗,很難體會在執行驅離時可能面對的突發狀況,未來希望法官也能夠一起到場參與,就知道什麼叫做「比例原則」。 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葉毓蘭不以為然地表示,在太陽花學運5年後,北院判決北市警局國賠,顯然法官已有心證。

憂寒蟬效應 警政署挺上訴

她指出,將警察維持治安稱為國家暴力,卻忽略了員警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定所做的努力,未來恐沒有員警願認真執法。

警政署也表示,支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上訴,強調在聚眾活動的處理上,警方已不斷檢討,精益求精,為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仍將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並呼籲陳抗人士或團體應保持理性冷靜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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