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淑媞】新冠讓全球與臺灣看到政治如何決定人民的健康

臺灣新冠疫情的衝擊與反思,圖/天下文化提供
臺灣新冠疫情的衝擊與反思,圖/天下文化提供

一個極權的社會,猶須忌憚於防疫失敗會不會失去政權,為什麼民主社會反而可以肆無忌憚?

若說這個病毒是在考驗人類的科技創新能力,人類是過關了。在最短的時間內,人類發明了各式各樣的檢驗,發明了疫苗、還發明了單株抗體、免疫藥物、治療藥物等。

若說這個病毒是在考驗人類的科技合作能力,人類也過關了。例如,整隻病毒的基因定序,在2020年1月11日已經由中國大陸完成並提供給WHO、其後全球都有了,在此基礎上得以發展檢驗、疫苗;全球很快就建立基因序列雲,接受各地通報,分析變異路線;疫情相關之全球資料庫迅速成立,隨時能查詢世界各地最新變化、各國曲線;多個學術期刊也將最新接獲的新冠相關投稿公開,讓世人即時掌握最新科研進展。

防疫不僅是科學問題,更是政府效能問題

但,若說這個病毒是在考驗政治人物的能力、人品,民主制度的效能,以及人們的明鑒呢?多少人過關?

生醫領域的進步,何以無法轉譯為對生命與財產的保護?中間缺了什麼?

所以,新冠防疫不僅是科學問題,也是政府效能問題,更是政治人物的能力、人品與民主監督的問題。最後這個問題最重要:為什麼明明該預防、可預防的死傷,卻不預防,甚至加速、加重、加大,這,不用負起責任嗎?如果不用,那還有什麼事是不可以的?

國際經驗顯示,以生命為優先的魔系防疫,較能確保健康、自由與經濟之三贏。臺灣經驗分析,顯示不論遭遇SARS一代或SARS二代,中央執政黨理念上傾向佛系,而對魔系路線則相當排斥、猶豫、打折扣。新冠初期面對對岸疫情時,能毫不猶豫採斷然措施,但面對歐美,則不想鎖國。從初期反口罩、一路反普篩、反封院與封城,倡議流感化、與病毒共存,使臺灣防疫之路,增添人禍、凶險。但有傳染病防治法為防疫基礎,加以各界強力支持魔系防疫,而能一而再化險為夷、收拾殘局,回到重新加零或近於零。

國際面對新冠死傷與衝擊的共同沉痛體悟是,失職無能的領導很要命,必須課責。全球醫學期刊龍頭《新英格蘭醫學期刊》(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在2020美國總統大選前,甘冒大不諱、史無前例,署名「所有編輯」,發表「垂死於領導團隊的尸位素餐下」社論,痛心指陳,雖是新興傳染病,然並非無前例可以參考,已有中國、新加坡、南韓、紐西蘭等採取檢驗、疫調、檢疫/隔離方法,成功有效清除傳播,並將死亡率大幅降低,非不能也、是不為也!死傷慘重,乃是未做出正確決策、不尊重專業、凌駕科學、操弄民粹之領導失敗與濫權,是「危險的無能」,呼籲人民以選票抉擇,促使政治人物負起責任。在魔系法令框架下的臺灣,死傷必然比美國少很多,但仍爆發5月疫情與Omicron失控,一樣是來自錯誤與濫權、踐踏藥政管理(例如國產疫苗專案EUA),使民眾付出不必要的可觀死傷。

一篇針對WHO獨立委員會報告的回應指出,在新冠之前,只有兩件事影響疫情發展—疫苗與隔離,但新冠之後,還要加上:致命的無能、有過失的疏忽、政府的敷衍反應、習慣性過度倚賴無能的組織和個人等。《英國醫學會期刊》執行編輯Abbasi在社論指出,不作為,也是一種作為,都必須負責;決定經濟優先而容許人命傷亡,是一種社會謀殺,而在瘟疫下的公共衛生過失,造成可預防的傷亡,應增列入危害人類罪的範圍內,也應嚴肅檢視所涉及的過失殺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與過失刑責。世界公共衛生聯盟領導力連線委員Jadad在〈面對致命的領導〉一文中亦建議強化對領導者之課責,包括保護吹哨者、鼓勵向國際組織檢舉及調查、確認後公開失職領導案例,並亦倡議將公共衛生過失列入危害人類罪。臺灣有傳染病防治法賦予政府完整權限與明確責任義務,也有廢弛職務罪、過失致死罪、圖利罪等。諸多具明顯因果關係的怠惰、甚至有故意之過失,絕不能只因有選舉,就一切以選舉勝敗當作負責,視法律及生命如無物。

避免施政無能、疏忽,有賴全民強化監督

臺灣是全世界最不應該有新冠死傷的地方。擁有得天獨厚、完備的傳染病防治法,有訓練有素、行動力強的衛生體系,經歷考驗大幅進階的醫院感染管制能力,也有長期推動健康城市、健康醫院、健康促進學校與健康職場所建立的健康優先之共同價值與普及於各類場所的健康團隊。疫情期間,在野黨與民間專家強力支持清零路線,大力要求、支持防疫做更好,而不是唱反調反對防疫,迥然不同於執政黨長期以來對於SARS防疫的唱反調與抹黑。更重要的是,臺灣有最佳自主性與配合度、具優質公民素養的全體民眾,以及面臨2022地方選舉、個個上緊發條的縣市長,還有海島型的單純邊境與不是太倚賴觀光的經濟。這樣的臺灣還做不好,要怎樣才能做好?

偏偏,得到最大權威與支持的中央政府和指揮官,卻毫不節制的成為防疫最大亂源。一開始堅不承認應該戴口罩,早早就大喊要流感化(這是佛系的典型說法,忽略新冠會留下長期後遺症且致死率高很多),不斷說不可能清零,還懲處無症狀篩檢,不改善檢驗量能,放任自費檢驗昂貴,在疫情熱燒時讓疫苗空窗,硬闖違反科學與藥事法的EUA,機場與港口防疫,中央地方與交通三單位互踢不管,寧用旅館不蓋戰備醫院,甩鍋給萬華與地方政府,大吹網路出征歪風,對無故意之民眾動不動移送檢調、而官員規違規脫罩、抽菸卻不罰⋯⋯,甚而,驟然宣布新臺灣模式、要全民在病毒下「正常生活」,高喊達15%感染率以後即可走出疫情、跟上國際腳步、鼓吹染疫成為「無敵星星」,自亂防疫陣腳、加重分歧對立,嘲諷停課與警戒升級是共產國家做法,堅持放任疫情肆虐⋯⋯。

正如《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編輯群所說的,若有任何人以這種方式肆無忌憚的揮霍生命和金錢,應都會遭受法律後果,然而,在位的這一群,卻似乎享有極大的行為豁免權。放任這種行為模式,則其所造成的傷害深遠,將遠超過這些人在位的時間。

當全球第一次遭遇SARS(二代),臺灣已經是第二次。放任治理違序、違德、違法,不僅付出不必要的生命財產損失,更從根斲傷了民主與法治,預埋未來更大傷亡的條件。治理風氣敗壞的傷害,更加可怕而久遠。

選舉,是最重要的民主程序。對於任何參選人來說,什麼是瘟疫之下獲得最高當選機率的最佳做法?對選民來說,身為民主的主人,又當如何作為、給政治人物寶貴的一課,才能促使民主真正為普羅蒼生服務,而非只是墮落政客襯衫上遮掩汙點的裝飾品?

新冠疫情讓全球與臺灣看到政治如何決定人民的健康。唯有全民強化監督、找回體質健康的政治,才有安心安全的民生與經濟。